2011年06月21日 17:32 来源:新浪财经
2011年6月2日通过
2011年6月2日,根据《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章程》,本着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组委会制定订并通过“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2011年度评奖实施细则”。
一、奖励对象
“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奖励给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在中国经济理论研究方面做出重大原始创新性成果的主要贡献人。该项成果需在中国经历十年以上经济和社会实践的检验,并对中国改革与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即该成果应该是在2002年1月1日前发表的经济研究成果。
2011年度设“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一项,最多获奖人数不超过3人(或组)。
二、评奖具体程序及时间安排
1、奖项启动、评选和颁奖:
2011年6月2日-2011年11月17日
2、候选理论推荐或自荐:
2011年6月2日-2011年8月25日
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的候选理论可通过下列任何一种方式产生:
(1)机构推荐
(2)个人推荐(须两名以上推荐人)
(3)本人自荐(须两名以上推荐人填写推荐意见)
如果本人自荐(须两名以上推荐人),请填写《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自荐申请表》,如果机构推荐或个人推荐,请填写《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推荐申请表》。无论自荐或推荐方式,都需要提供理论相关的论文、专著、专利和鉴定评审成果等,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并且装订成册。若是论文,需同时复印该杂志的封面和目录及论文全文;若是专著,请提供样书。
(4)如推荐或自荐的候选理论为单一贡献人,同一单一贡献人每年只能有一项理论参加评选,如超过一个,由该贡献人自主决定参加评选的理论。
(5)申请和推荐候选理论贡献人可以是个人,也可是研究组,研究组以该组排位第一的成员命名,可列出该组3名以内(含3名)的成员。
(6)上一年度未获奖,但第一轮投票得票率在10%以上的参选理论。
(7)上一年度未获奖,但第一轮投票得票率未达到10%的参选理论经重新推荐或自荐,可以继续参选。
以上所有表格及材料请用A4纸打(复)印,一式三份于2011年8月25日前寄送至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组委会,并请用e-mail形式将《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自荐申请表》或《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推荐申请表》发送至 cetia@dfrfund.org.cn">cetia@dfrfund.org.cn。所有材料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
《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章程》、《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2011年度评奖实施细则》、《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候选理论提出办法》、《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自荐申请表》、《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推荐申请表》请登陆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评奖网页或董辅礽经济科学基金会网站(www.dfrfund.org.cn)查询或下载。
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组委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国际金融中心C座14层
电话:010-66427788
传真:010-66420288
电子邮箱:cetia@dfrfund.org.cn">cetia@dfrfund.org.cn
3、候选理论公示
2011年6月2日-2011年9月1日
4、评审专家第一轮投票
第一轮:对理论进行投票,选出进入第二轮的理论。不少于100位评审专家对所有符合发表时间范围要求、参选理论材料规范的推荐理论进行记名投票,对理论的主要贡献人不进行表决但可以补充主要贡献人提名。每一表决票可以选择最多赞成2个理论,按照得票多少,排名前2位的理论进入第二轮投票。
第一轮评审专家投票时间为2011年9月2日起至9月19日止,9月20日在公证机构的公证下,进行第一轮投票的计票工作并当场宣布投票结果。
第一轮投票结束后,征询得票数排名前两位理论贡献人候选人意见:如有贡献人候选人同意该理论进入第二轮评选、并在当选后接受本奖项的,则正式进入第二轮评选;如所有贡献人候选人放弃评选,则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征询候选理论贡献人候选人意见时间为2011年9月21日起至9月25日止。
5、评审专家第二轮投票
第二轮:既对理论进行投票,也对相应的主要贡献人进行投票。每一表决票只选择一个理论及相应的最多可选择3个主要贡献人。
2011年9月26日-2011年10月21日,评审专家进行第二轮投票,对第一轮投票产生的前2名候选理论及其主要贡献人的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每一表决票只能选择赞成一个理论,同一理论的主要贡献人最多可选择3人(或组)。
主要贡献人获奖的基本标准为:
如有三人(或组)得票数量分别占该理论所有主要贡献候选人赞成票的比例超过25%,这三人(或组)共同获奖,获奖排序按照得票数量排序,奖金按照各自得票数占三人得票总数的比例分配。
如两人(或组)得票数量分别占该理论所有主要贡献候选人赞成票的比例超过25%,第二名得票占前两名得票总数的比例不低于40%方可成为共同获奖者,否则只是第一名得奖。
如只有一人(或组)得票数量占该理论所有主要贡献候选人赞成票的比例超过25%,第二名得票占前两名得票总数的比例不低于40%,第三名得票占前三名得票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方可成为共同获奖者,否则只是第一名获奖或前两名获奖。
如所有候选人得票比例都低于25%,得票第一者为当然获奖者,得票第二名者得票占前两名得票总数的比例不低于40%方可成为共同获奖者,否则只是第一名得奖。
多人获奖的奖金按照其各自得票占所有获奖者得票总数的比例分配。
同时,现场公布每个主要贡献人候选人得票数占该理论得票数的比例。
第二轮投票在公证机构公证下于2011年10月22日进行计票,但暂时不对外公布。
6、评奖结果公布
2011年11月7日,在拜访获奖人后,正式公布最终获奖者。
7、颁奖
2011年11月18日,举行颁奖典礼,颁奖。
三、附则
1、本实施细则由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组委会负责修订、解释。
2、本实施细则经组委会修订之日起施行。
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组委会
二O一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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