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21日 17:44 来源: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6月21日消息,随着证监会今日发布了《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订稿)》,基金的第三方销售牌照发放的前提条件已经具备,牌照的正式发放指日可待。此前证监会基金部副主任洪磊表示,第三方销售牌照的发放要基于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订的正式颁布。
今天下午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订稿)》,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新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放宽基金销售机构准入资格条件,增加基金销售“增值服务费”内容,规范了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等。
其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放宽基金销售机构准入资格条件,这意味这包括国内各大门户在内的第三方渠道力量有望进入基金销售领域,为基金破解渠道难题提供全新的机遇。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也明确表示,《办法》鼓励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体系逐步形成竞争,更好地提高基金销售服务。
根据证监会此前公布的征求意见,允许符合专业资格的个人创办基金销售机构,注册资本从2000万下降到500万。而目前国内各大门户网站和各类民间咨询机构,都在积极筹备申请基金第三方销售牌照,力图在基金销售领域第一个“吃螃蟹”。
按照好买基金总经理杨文斌的说法,新法规的出台尤其是门槛的降低,两三年内可能会出现100-200家专业基金销售机构,基金第三方销售将进入战国时代。
实际上一家完整的基金第三方销售机构,除了法规的允许和第三方销售牌照的发放外,还需要一个条件就是央行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发放。
随着上个月27家第三方支付企业获得央行颁发的牌照,这一条件也得以扫清。而包括支付宝和财付通在内的支付企业,都把基金销售作为重要开通领域。易观国际认为,将来会有更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加入到基金销售结算的队伍,将打开基金销售的新局面。
不过业内人士认为,第三方销售机构将建立在证监会监管能力的提升基础上,将按批次发放,不会一哄而上,证监会还是审慎为主。
正如洪磊所说:“第三方销售机构的批准,是以监管部门有能力监控我们销售机构资金的走向为基础。如果不能把握这个,我们是不敢轻易去审批第三方的销售机构。”(王霄 发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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