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08日 02:56 来源:东方早报
国务院6月30日批准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
早报记者 徐益平
继上海浦东、天津滨海和重庆两江之后,国务院6月30日批准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这是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新区。昨天,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司长范恒山说,包括设立舟山群岛新区在内的一系列重大举措,标志着中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进入实施阶段。
根据国务院批复,舟山群岛新区的范围为现有舟山行政区——舟山是我国惟一以群岛建立的地级市,总面积2.22万平方公里,有1390个岛屿,占全国总数的25.7%。
据了解,新区的功能定位是海洋经济发展的先导区、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和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为核心定位;目标是建成中国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东部重要的海上开放门户、海洋海岛综合保护开发示范区、重要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陆海统筹发展先行区。目前,舟山群岛已建成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基地、全国最大的商业原油储运基地和矿砂中转基地、浙江最大煤炭中转基地。
浙江省长吕祖善表示,舟山群岛新区的建设有利于拓展中国海洋战略空间,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成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是新区的首要任务,以大宗商品为重点的港口物流服务体系,将与以集装箱为主的上海港互补,“使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功能更完善、布局更合理。”
吕祖善说,初步设想是“3年初见成效、5年形成框架、10年基本成型”,近期将加快制定新区规划、拟定3年初见成效的行动计划。
吕祖善透露,新区规划1个重要内容是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先试,具体包括海岛开发和保护、海洋海岛的开放、海洋开发投融资、用人和干部任用及政府综合管理的体制机制创新。
录入编辑:张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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