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25日 02:42 来源:东方早报
银监会日前正式批准筹建西藏银行。
据新华社北京7月24日电 记者24日从中国银监会获悉,银监会日前正式批准筹建西藏银行。目前,筹建机构的股权设置、设立方式、总体定位、治理体制等相关工作已经完成。
据了解,筹建的西藏银行是西藏自治区首家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也是自治区成立的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此之前,西藏自治区仅有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等5家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且大部分集中在地(市)以上,县以下金融体系发育不完全,金融机构数量少,金融服务品种十分有限。
西藏银行以新发起的方式设立,初定募集股本1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由西藏自治区政府、国内知名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区内外优质企业等15家单位共同出资组建。为保证新机构规范运营、健康发展,中国银监会和西藏自治区政府协调引进交通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帮助其按照现代商业银行的制度建立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模式,并在人力资源、IT技术、风险控制、产品开发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支持。
中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西藏银行将坚持商业化运作并兼顾社会效益,加大对藏区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及环境保护等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西藏经济金融健康发展。
录入编辑:张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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