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30日 03:50 来源:东方早报
8月8日起开始实施。
针对投资者因使用市价指令而导致季月合约价格瞬间大幅波动的情况,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于7月29日正式发布通知称,自8月8日起暂停接受后两个季月合约的市价指令申报。
所谓市价指令,是指不限定价格、按照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最优报价成交的指令,市价指令的未成交部分会自动撤销,这与按照限定价格或者更优价格成交的限价指令有明显不同。截至7月29日收盘,中金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共有四个合约,分别为当月(IF1008)、下月(IF1009)和随后两个季月合约(IF1112、IF1203)。
“目前,股指期货主力合约为当月合约,交易活跃,市场流动性比较好,而相比之下,远期季月合约交易往往比较清淡,这符合国际成熟市场的基本特征。在前期市场运行过程中,个别投资者缺乏经验和风险意识,对季月合约的流动性情况和使用市价指令的潜在后果认识不足,导致其使用市价指令不慎,造成季月合约数次出现价格瞬间大幅波动。”中金所表示,虽然上述波动后市场价格均迅速回归之前的正常水平,尚未影响市场的正常运行秩序和功能发挥,但季月合约的这种瞬间大幅波动,对股指期货市场的平稳运行造成一定的潜在风险,当事投资者也因此承担了不必要的损失。
自股指期货2010年4月16日上市以来,已有过至少四次的合约价格瞬间涨停又短时间回落的走势,分别出现在2010年8月30日IF1010合约、2010年11月17日IF1106合约、2011年5月27日IF1112合约和2011年6月7日IF1109合约的交易中。“虽然出现‘异动’的合约并不全是远期季月合约,但考虑到季月合约交易量小、流动性不如近月合约的情况,投资者更容易在季月合约上出现不慎使用市价指令,导致合约瞬间大幅波动的情况。”某期货公司分析人士表示,市场中经常会有人利用多余资金,在停板或停板附近挂单,来等待其他投资者因市价指令而犯错,因此,中金所此举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投资者因粗心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而中金所在季月合约瞬间大幅波动发生后,也及时进行深入排查,并没有发现操纵、对敲、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在第一时间进行了风险揭示,要求会员加强客户服务和交易行为管理。
中金所表示,在充分征求期货公司等市场参与者意见的基础上,决定现阶段采取暂停在后两个季月合约上接受市价指令申报的措施。下一步,中金所将继续加强一线监管,强化风险提示,敦促会员切实履行投资者教育和客户管理义务;对价格异常波动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和监管措施,维护股指期货市场的平稳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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