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8月02日 09:17 来源: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08月02日消息,保华集团(0498-HK)旗下保华建业公布,董事局注意到一份传讯令状于7月28日送达保华建业、其2间附属公司及该公司副主席兼非执行董事刘高原索偿约7.8亿元人民币的损失。该传讯令状指称,该公司及其两间附属公司违反一份所声称之口头协议内的某些条款(此被否定),以及指称刘高原(其中包括)误导(此被否定)。
相关之事宜已于该公司的截至2011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2披露,传讯令状内的指称索偿基本上是源自该事宜。保华建业指,已寻求法律意见,认为该公司及其他被告有充份理据抗辩,将对该指称索偿作出强烈抗辩。
此外,根据该法律意见,该公司认为该指称索偿不会对该集团的财务状况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保华集团及保华建业今早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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