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香港雷曼迷债案职员获释 没合理机会定罪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3 08:03 来源: 新浪财经新浪财经讯 8月3日消息,据港媒报道,继2名中银香港(02388)女经理涉失实推销雷曼迷债脱罪后,另一名涉骗客户逾126万港元的中银客户服务女主任,昨获律政司不提证供起诉,当庭获释。
据香港《经济日报》报道,继2名中银香港(02388)女经理涉失实推销雷曼迷债脱罪后,另一名涉骗客户逾126万港元的中银客户服务女主任,昨获律政司不提证供起诉,当庭获释。律政司表示重新考虑所有证据后,认为没有合理机会达至定罪,决定不提出证据起诉;中银表示稍后将安排获释职员复职。
考虑证据 没合理机会定罪
涉案女被告陈丽霞(52岁),任职银行客户服务主任,原被控于04年3月至08年2月,在香港诱使王敏嘉、叶文仪、梁桂鹏、黄秀珠及黎瑞兰,共以80万港元及6万美元认购雷曼迷债,并讹称迷债不涉及风险,本金不会蒙受损失。
陈早前否认欺诈地或罔顾实情地诱使他人投资金钱共5项罪名,案件原定于下月在区域法院开审,案件昨日提讯,律政司表示不提证供起诉。
控方代表于庭外表示基于案件有新发展,故不提出起诉。律政司发言人指,在重新考虑本案所有证据后,认为没有合理机会达至定罪,因此按检控政策决定不提出证据起诉。中银发言人表示感到欣慰,并将尽快安排该职员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