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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胜国际前独立非执董麦建光违反中国证券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3 09:36 来源: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08月03日消息,宝胜国际公布,最近得悉根据中证监于2010年2月11日或相近日子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证监得出的决定为成都聚友及其董事(包括宝胜前独立非执行董事麦建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已公布的资料,成都聚友及其部分董事已因为(i)虚构视讯业务收入;及(ii)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债权/债务往来和对外担保事项而违反了《证券法》。

  就中国证监会裁定成都聚友及其董事虚构视讯业务收入而言,麦建光(以及成都聚友之其他董事)因为未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而被裁定违反了《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对麦建光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此外,麦建光确认其于2009年5月至11年7月期间曾任纳斯达克上市公司A-Power Energy Generation Systems财务总监。A-Power最近于美国被提出三宗个别的集体诉讼,指称A-Power的财务报表含误导成份。在该三宗集体诉讼中,麦建光连同A-Power不同的现任及前任高级人员及董事均被列为被告人。宝胜得悉麦建光目前正寻求独立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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