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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溃坝事故被裁先行赔付152万元人民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0 09:53 来源: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9月20日消息,紫金矿业(02899)宣布,全资子信宜紫金矿业和信宜市宝源矿业,于今年9月17日收到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信宜市人民法院在审理刘上贵、李启福等17个原告起诉宝源矿业、信宜紫金等被告的案件中,原告向信宜市人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信宜市人民法院认为由于“9.21”信宜紫金尾矿库溃坝,造成上述原告的亲人死亡和财产损毁,致使原告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原告申请先予执行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第97条、98条的规定,裁定信宜紫金、宝源矿业向19 位事故遇难者(其中 4 位是达垌村人,15 位是石花地水电站下游双合村人)的家属先行赔付合计152万元人民币。

  信宜紫金(601899)对于达垌村4人的人身损害赔偿先予执行裁定没有异议,但认为信宜市人民法院在未作出司法认定和责任划分,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尚不明确的情况下,裁定对石花地水电站下游15人的人身损害赔偿先予执行,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先予执行的相关规定,但信宜紫金仍然本着灾民优先和人道主义的原则,决定先行给付该部分资金。信宜紫金将保留在分清责任后,对事故其他责任人追讨先行给付的资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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