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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龙押后明发中心收购限期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3 13:13 来源: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1月03日消息,宝龙地产(01238-HK)公布,从母公司收购的明发中心,中国有关法院己把相关物业判给该公司,但由于涉及税款缴交,因此母公司及明发中心共同开发伙伴不能在2011年12月31日前办交付手续,收购期限延至今年6月30日或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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