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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不力 消保委批宝洁轻视消费者

2011年07月22日 18:10 来源:新闻晨报

  □记者 江华

  晨报讯 昨天市消保委对外发布消费观点:宝洁公司召回漱口水产品流程“太复杂”,存在自恃强势、轻视消费者等问题。为此,市消保委表示,宝洁公司应让消费者至购买商场退货,并解决好超过召回期限产品的退货问题。

  7月15日,宝洁公司宣布在全球召回部分批号的“欧乐-B”漱口水产品。市消保委调查发现,宝洁公司在其官网上发布的召回公告中,要求消费者填写《退款申请表》,提供姓名、手机号码、邮寄地址、银行活期存折账号等资料,同时签署《同意接受退款声明》,并规定接受退款期限(2011年7月16日-2011年8月14日),超出该期限不予受理,所寄出的资料快递/包裹也不予退还。对此,市消保委认为,宝洁公司公布的召回办法(退款流程及注意事项)中,存在自恃强势、轻视消费者的问题。希望宝洁公司马上改进,让消费者凭购物凭证至当时购买的商场及柜台办理退货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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