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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县一级医院住院15天只要交300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30 11:59 来源: 红网-潇湘晨报

  本报记者刘少龙 长沙报道

  从2012年1月1日起,麻阳苗族自治县的参合农民到县级医院住院,只要缴纳一定的起付线,其余基本医疗费用将全部报销。

  12月27日,麻阳县召开参合农民县级医疗住院基本医疗免费启动大会,决定从明年元旦起,全县参合农民只要在县一级医院缴纳300元起付线、在县二级医院缴纳600元起付线,其余基本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报销。这是该县继参合农民到乡镇卫生院住院免费后又一大优惠政策。

  政策 缴纳起付线其他基本医疗费可报销

  今年8月25日,麻阳县正式实施免费医疗,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只需缴纳规定的起付线100元,基本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报销。据了解,麻阳参合率达95.7%,至今已有3829人享受了这一政策,共免除医疗费用298.1万元。

  从明年1月1日起,麻阳又将这一模式延伸到县级医院。根据《麻阳苗族自治县参合农民本县县级医院住院基本医疗免费办法(试行)》的规定,麻阳县参合农民在该县县级医院住院时,在县一级医院只要缴纳300元起付线、在县二级医院只需缴纳600元起付线,其基本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报销。纳入这一优惠政策的定点医疗机构暂定为麻阳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红十字会医院、县妇保院、县城南医院、县计生指导站。

  参合农民在县级医院住院时必须先缴纳全部医疗费用,出院时应对住院的医疗费用进行确认,按本办法规定支付起付线和特殊费用的自付部分,其余医疗费用由定点医院实行全额报销,并在补偿单上签名(盖章),由定点医院与县合管办按月结算。

  标准 每人每年可免费用不超过15万元

  住院的基本医疗费用全免,哪些是基本医疗费用呢?麻阳县相关负责人介绍,住院基本医疗免费实行起付线与封顶线制度:起付线以下(含起付线)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由本人自付,起付线以上基本费用予以免费,但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15万元。起付线标准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住院天数20天(含20天)以内为每人次600元;住院天数超过20天后,每5天内病人增加缴纳一次起付线。县红十字会医院、县妇保院、县城南医院、县计生指导站住院天数15天(含15天)以内每人次300元;住院天数超过15天后,每5天内病人增加缴纳一次起付线。

  住院基本医疗免费范围包括:国家和湖南省公布的基本药物目录和湖南省规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一般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普通床位费、护理费;国产普通内置材料费。

  管理 参合农民违规将取消其优惠待遇

  根据相关规定,麻阳县参合农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追回违规补偿资金外,还将取消其当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将本人证件转借他人或借用他人证件冒名顶替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下达出院(转诊)通知书后拒不出院(转诊)的,自通知之日起,产生的医疗费用自行承担;住院期间未经经治医师书面同意私自离开医院的,视为门诊治疗,不享受基本医疗免费政策。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有以下行为也将受到严厉处罚,如不按规定限量开药、任意增加收费项目和不执行药品顺价销售的;无医嘱收费、不按照物价政策乱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的;随意放宽住院指征、门诊挂床住院、夸大虚报病情、故意拖延住院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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