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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即将到期食品须醒目提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29 07:45 来源: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窦红梅)今后,越来越多的商家将对即将到期的食品进行明确提示。国家工商总局近期在全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上提出,各地工商执法人员须定期检查食品的进、销、存质量安全情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严禁食品经营者伪造、涂改或者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分装的食品应当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和分装日期。

  在美廉美超市学清路店,即将到期的各类食品被集中在“临期食品专柜”上。“这种方便面原来两元多一袋,现在打5折!”一位消费者仔细查看生产日期后说,还有20多天才到期。记者从北京市工商局获悉,工商部门去年率先从海淀商家试行“临期食品专柜”,经营者将快到期的食品撮堆儿一起卖,还能适当打个折扣,消费者买得方便实惠,一举两得。截至目前,海淀区已有近80家商场、超市设立了这样的专区。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近期在考察北京食品安全监管情况时表示,这样的经验应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本区食品为临近保质期食品,请消费者购买后在保质期内食用完毕”。海淀工商部门要求,商场超市在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时,应当在醒目位置进行提示。此外,对什么算是“临近保质期”进行了明确规定。如食品保质期为1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45天,可放入临近保质期限食品销售专区集中陈列和销售;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算临近保质期食品;保质期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1至4天,可放入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销售。

  据了解,本市家乐福、城乡仓储、美廉美、统杰法宝、物美、华联、易初莲花等大中型商场、超市已开始逐步设立专区,销售临近保质期食品。昨天,一家超市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中陈列的食品,由于价格实惠,普遍销售较快,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食品因过期而造成的浪费。

  据悉,国家工商总局进一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要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供货者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来源正规可靠、质检合格报告真实有效,切实把好食品的进货关;监督食品经营者定期检查食品的进、销、存质量安全情况,切实把好食品的销售关;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依法处置或销毁,切实把好食品的退市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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