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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生产:淄博新大钢制品悬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5 17:09 来源: 中国质量万里行
潍坊市工商局寒亭分局查封“新大”产品潍坊市工商局寒亭分局查封“新大”产品

  宿希强    

  山东淄博新大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生产线材的钢铁企业,日生产盘圆钢筋“500到700吨”。在其产品标识上,标注的是“低碳钢热轧盘条GB/T701-1997”——而这是国家质检总局早在2008年已经废止的老国标。厂方对此解释是“生产工作失误”,那“新大”产品仅仅只是标识问题吗?

  日前,本刊接到举报称山东淄博新大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无证生产,违规销售盘圆钢筋用于建筑工地,记者随即前往展开了相关调查。

  “新大”产品标识为作废国标,涉嫌主销建筑工地

  据公开资料,新大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高新区卫固镇傅山经济园区,但这家工厂的位置几乎可以用“隐蔽”来形容。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颇费了一番周折,最终发现这家工厂并没有工厂大门,而是坐落在淄博齐林钢铁傅山有限公司的厂区内。

  2011年11月11日,在“新大”厂区内,记者看到几辆大卡车正在等待装货,卡车分别挂有鲁B、鲁G、豫P等牌照。

  走进生产车间的办公室,几名工作人员正在整理文件。办公室里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的货供应很紧张,需要到供销公司那边调配才可以。生产车间办公室所说的供销公司就是傅山企业集团供销公司,也是“新大”钢制品销售的主要渠道。

  11月12日,记者联系上了负责“新大”销售的经理孙家农。

  孙家农告诉记者,“新大”的产品主要用于建筑,“大部分用于建筑工地,在胶东地区有很大的市场份额。“一天一个价,今天的报价是4410元(每吨),需要先打款,然后才能订货。”孙家农说,目前“新大”的产品供不应求。

  在新大的生产车间,孙家农向记者展示了正在生产的产品,而在车间里,有两部青岛车牌的卡车和一部潍坊车牌的卡车正在装货。

  记者注意到,“新大”的产品标识为“低碳钢热轧盘条GB/T701-1997”,而这一产品标准,是国家质检总局早在年已经废止的标准。

  2008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公告《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下简称《实施细则》)GB/T701-1997已被列为作废的标准,如果是建筑用盘圆钢筋,生产企业须执行新的标准GB/1499-2008。

  而《GB1499.1-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现行标准,明确规定:“自本部分实施之日起《低碳钢热轧圆盘条》中建筑用盘条部分、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作废。”

  从产品标识来看,“新大”仍在按老国标生产,而这样的产品显然无法用于建筑。记者对此提出了质疑,但孙家农却不以为然:“我们的质量没问题,可以用于建筑,胶东很多地方都在用。”他甚至表示可以更换上新国标的标识,“如果需要新国标(标识)的话,我可以回去淘换。”他用当地方言说。

  随后记者前往淄博市质监局高新区监管处咨询,就“新大”的产品标识问题,负责稽查的工作人员徐民说:“这个标识是不允许使用的。”他表示将责令企业更换新的标识标牌,并按照相关标准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检。

  记者对“新大”的产品流入建筑工地表示担心,当询问此前有无发现“新大”产品问题时,徐民称,他刚调入开发区监管处半年的时间,并不清楚。

  “标识有问题不代表产品质量有问题。”徐民向记者强调,将在开展相关调查后再向记者通报具体情况。

  “无证生产与无证查处是两回事”

  在“新大”厂区,当记者询问“新大”是否有生产许可证,能否提供生产许可证时,“新大”销售经理孙家农表示,如果需要生产许可证等资料的话,可以提供。但在淄博市质监局经济开发区监管处,稽查工作人员徐民却对孙的说法给予了否定,“‘新大’没有生产许可证。”

  不过他表示,对于“新大”是否适用许可证管理,“有点拿不准”。

  按《实施细则》,建筑用盘圆钢筋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属于无证生产。

  后来徐民又对记者表示,“新大”目前属于无证生产,并且“新大”生产建筑用盘圆钢筋也的确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

  但是,他却表示不能依法查处。“无证生产与无证查处是两回事。”徐民解释,国家质检总局并没有将《实施细则》的内容纳入查处阶段。

  “是无证生产,但没有进入查处阶段,国家没有下发查处的公告。”徐民说,“我们只能依法办事。”

  他同时表示,将“督促企业积极办理生产许可证”。

厂区内,一辆运输“新大”钢制品的卡车正在过地磅 厂区内,一辆运输“新大”钢制品的卡车正在过地磅

  “新大”产品被异地查处

  11月12日下午,一辆车牌为鲁的车进入了记者的视野,货车司机告诉记者,车上载有40多吨的盘圆钢筋,“将运往潍坊市区。”

  记者决定跟随这辆车一探究竟。数个小时后,傍晚时分,记者发现这辆大货车并没有在潍坊市区停留,而是实际驶入了潍坊市寒亭区高里镇后岭村的一家小工厂。

  记者随即向当地工商部门反映了相关情况。当晚19时,潍坊市工商局寒亭分局消保科科长徐立明及相关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同记者见面了解情况,当看到“新大”GB/T701-1997的标识牌后,徐当即表态:“这个是作废的标准,现在不能用了。”

  随后,他联系当地公安部门共同赶往现场,对违规产品进行查封。

  当晚20时左右,工商局工作人员找到了买进“新大”钢制品的那家工厂。记者现场看到,40多吨盘圆钢筋共有近捆,全部挂有标识为GB/T701-1997的标牌,其中一捆已经开始了冷拔丝。

  徐立明当即安排工商人员封存现场,在近40吨钢筋上全贴了封条。“的产品不允许在市场上出现,发现就查封。”徐立明对记者表示,“下一步将调查清楚查封货物的来源。”

  记者了解到,使用这批钢筋的厂家是潍坊寒亭光富金属厂,老板是张伟光。

  但其时张伟光并不在工厂。联系未果后,徐立明表示,“这批钢筋现在肯定是不能用了,我们先对其进行查封,稍后将做进一步调查。”

  11月13日,徐立明告诉记者,“新大”方面来人解释称,“标识问题是生产工作失误”,企业有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等材料,“但没有现场提供”。

  11月14日,徐立明给记者打来电话,他表示,由于涉及生产领域,已经将案件移交至寒亭区质监局。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潍坊市质监局寒亭分局副局长衣光德,在电话里,衣表示,主要还是看产品是否有质量问题,将对涉案的钢筋进行抽检检验,严格依法处理相关产品。“大约一星期出检测结果。”

  产品流入建筑市场

  11月22日,有关“新大”的产品问题有了最新进展。

  淄博市质监局监察室张主任明确告诉记者,经相关调查,“新大”产品只是标识问题,其标识不规范,已责令改正,而经淄博市质检所对“新大”产品进行相关检测,“检验合格”。

  11月23日,淄博市质监局高新区监管处稽查人员徐民也告诉记者,“新大”

  的产品是按照GB/T701-2008检测的,经检验合格。

  同日,潍坊市质监局寒亭分局副局长衣光德也致电记者,经潍坊市质检所对“新大”产品样品按进行相关检测,“检验合格”。

  记者查阅GB/T701-2008国标发现,这是GB/T701-1997的代替标准。

  “本标准代替GB/T701-1997《低碳钢热轧圆盘条》,与GB/T701-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适用范围取消了建筑盘条,修改为‘供拉丝等深加工及其他一般用途的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据此,即便是按GB/T701-2008检测检验合格,“新大”的产品也应该不能流入建筑市场,而这和销售经理孙家农“大部分流入建筑市场”的说法相互矛盾。

  令人担心之处也正在于此。按销售经理孙家农的说法,“新大”每天的产量为到700吨,按照当天的报价,每吨钢材是4410元,“新大”一天的产值大约两三百万元。

  如果“新大”生产的非建筑用圆盘条大部分流入了建筑市场,这一责任和后果又由谁来承担?

  记者就此咨询淄博市质监局能否调阅“新大”的销售记录,以确定其产品中有多少流入建筑市场,办公室荆主任表示:“一般是不调查,除非企业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时才调查。”

  而当记者咨询“新大”的产品是否能用于建筑时,潍坊和淄博质监局两位工作人员的回答更让人十分意外。潍坊市质监局寒亭分局副局长衣光德对记者表示:“建筑和不建筑的,用在建筑上就是建筑用,不用在建筑上就不当建筑用,我不太懂这个业务,应该是建筑上用,钢筋不用在建筑上用在哪里?”他还对记者举例说,“比如农药是杀虫子的,他弄回去可能喝呢是不是,这个很难说,有可能用在房屋上,有可能用在桥梁上,也有可能用在其他方面,圆盘条的定义就是圆盘条……”

  淄博市质监局高新区监管处徐民则对记者表示:“我看这个标准的内容,‘拔丝或者一般用途’,我们也不好理解,我个人理解,一般地也用于楼房、桥梁这些普通建筑,按理说盖楼不行。”

  他表示,不敢给“一般用途”下定义,“详细说这个标准的含义,我估计要么请示国家标准委,要么是(咨询)起草标准的人。”

  他同时告诉记者,此前他对“新大”无证生产的说法不准确,按国标,“新大”不需要生产许可证。

  不过,和官方不同,就“新大”的产品问题,有知情者认为,之所以难于查处是因为“有背景”。但这一说法记者尚未能证实。

  公开资料显示,淄博新大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是福建鑫海集团下属公司,也是山西新大轧钢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目前“新大”的生产场地是在使用淄博齐林钢铁傅山有限公司的企业驻地,而齐林钢铁是傅山企业集团的子公司。

  有说法称,“新大”已归属傅山企业集团。销售经理孙家农给记者的名片上赫然就印着“淄博傅山企业集团供销公司”的字样。就此,记者致电傅山企业集团官网留的联系电话,接电话的一位男子用一个“是”字明确表示“新大”归属傅山企业集团。

  傅山企业集团网站显示,2010年,傅山实现工业总产值160余亿元,利税总额近10亿元,荣列中国最大500家企业集团第360位,中国企业500强第447位,中国制造业500强第247位,山东省百强企业第58位,淄博市杰出企业。先后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乡镇企业集团”、“全国文明诚信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保持了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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