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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辅材料将降价约五成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4 06:39 来源: 东方早报

  综合新华社电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昨日介绍,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对中小学生使用的主要教辅材料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大幅降低价格标准,减轻学生教辅材料经济负担。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此次拟定的指导价水平,大部分教辅材料价格比目前市场价降低近40%~50%。

  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对教辅材料实行政府指导价;加强教辅材料价格公示管理;加强市场综合治理工作。

  印张单价是指导价数倍

  近年来,社会上对与中小学教科书配套、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各种学习辅导、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过多”、“过滥”,以及因高定价、高回扣导致的“过贵”问题反映强烈。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述问题的存在,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对经营者定价行为缺乏必要的指导约束。由于教辅材料在实际选用中,学生往往处于被动接受地位,这为一些出版商、中间商高定价高回扣提供了条件,使得高定价成为一些经销商的主要营销手段。

  据统计,目前教辅材料平均印张单价在1.5元以上,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教科书价格的几倍。在高定价教辅材料中,包含了大量向中间环节给予的折扣、回扣费用,最终所有费用均由学生承担。在利益驱动下,一些不具备教辅材料编写能力的出版社、出版商也纷纷介入教辅材料市场,市场上一些教辅材料内容和印刷质量低下,严重影响学生健康成长。

  鉴于此,为了规范教辅材料出版发行市场价格行为,指导出版单位合理定价,切实降低教辅材料价格,减轻学生经济负担,三部门联合出台了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政策措施。

  压缩中间环节回扣空间

  《通知》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一是对教辅材料实行政府指导价。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进入各省择优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要按照不高于国家规定的正文印张、封面基准价格要求,制定零售价格;对各省择优评议公告以外的教辅材料,仍由出版单位自主定价。限定各省择优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发行费用标准不得高于35%,压缩中间环节折扣、回扣空间。

  二是加强教辅材料价格公示管理。要求各省在发布择优评议公告的同时,将经价格主管部门、新闻出版部门审核的教辅材料价格一并向社会公布。出版单位要将本单位出版的教辅材料价格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市场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加强教辅材料选用管理,抓紧建立教辅材料择优评议公告制度,坚持学生自愿选用原则;全面加强教辅材料价格政策和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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