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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修草案:社会团体可对毒胶囊提公益诉讼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5 07:45 来源: 三湘都市报
■制图/陈琮元 ■制图/陈琮元

  民诉法修正案草案二审,增加公益诉讼制度万元以下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社会团体可对“毒胶囊”提公益诉讼

  对“毒胶囊”、“地沟油”、环境污染等事件可提起公益诉讼。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4日上午在京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继续审议军人保险法草案、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首次审议农业技术推广法修正案草案,审议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草案等。

  其中,再次审议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二审稿”),增加诚实信用原则、提高小额诉讼“门槛”、明确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吸纳专家参与诉讼等规定。

  明确“谁执公益诉讼敲门砖”

  “毒胶囊”事件让市民“闻药色变”。有人认为,对于像“毒胶囊”这样的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以公益诉讼的方式追偿非常有效。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初审稿中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初审稿中“有关机关”的立法措辞比较含糊、指代不明,不利于确定诉讼主体。

  二审稿增加了公益诉讼制度,并明确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将该条款中的“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修改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社会团体”。

  解读

  消协可提起公益诉讼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建国认为:“草案中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主要是环境污染以及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行为,比如像‘毒胶囊’事件是以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出现的,那么将来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由消费者协会作为原告提起公益诉讼也是可取的。”肖建国表示,如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能赋予消费者保护组织公益诉讼的资格并能落实,那么将来类似的案件在公益诉讼的层面上确实就有法可依了。

  万元以下民事案件一审终审

  去年审议的一审稿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标的额人民币5000元以下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该规定被普遍认为是为了缓解法院系统的压力。但“5000元”的标准让很多业内人士有点失望,专家建议应根据具体地区实行不同的标准。

  二审稿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的一审终审民事案件标的额由一审稿的5000元以下提高到10000元以下。

  解读

  有效缓解法院系统压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黄丽满认为,拟增设小额诉讼制度是民诉法修正案草案的一个亮点,也是一项制度创新。它的设立是为了应对中国出现大量的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农民工讨薪、简单的民间借贷、小额金融借款纠纷、交通肇事纠纷以及小额财产损害纠纷等小额案件,能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案件积压的局面。

  ■据新华社、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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