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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市查处5起婚纱影楼霸王条款案件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4 08:34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本报福州讯(杨 锋 林晓函记者张文章)近日,福建省宁德市工商机关在全市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蕉城区工商局蕉南工商所首先在辖区内开展婚纱摄影行业专项治理行动,挑战婚纱影楼行业潜规则。截至5月16日,该所共检查经营户24户,立案查处了包括“新生生”婚纱摄影楼在内的5起案件,案值约10万元。

  在前期走访调查和查处过程中,工商人员发现一些婚纱影楼使出种种圈钱伎俩,利用合同霸王条款在多个环节设陷阱,致使消费者不得不付出远超过预算的费用,不少新人在拍摄过程中不知不觉就掉进了陷阱。“优惠”套餐不便宜。由于竞争激烈,婚纱摄影“优惠”、“赠送”、“特价”的广告满天飞,但这些噱头在影楼内部均有内定的套系价格。“热情贴心”的销售人员会在消费者犹豫时不断抛出“找主管要优惠”、“让经理签字加赠送”等花招,让消费者以为自己得到额外优惠,其实这些“额外优惠”都是这个套系中本来就应该有的内容。

  超标准收取定金。《担保法》规定,定金最多不能超过消费总额的20%,然而现实交易中,收取定金超过20%在婚纱摄影行业已成行规。宁德新生生婚纱摄影楼在合同中规定定金为30%。同时,多数商家还在预定定金方面减轻自身责任,即规定违约后商家不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涉嫌违反《合同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交易公平原则。

  诱导消费者多选照片。消费者签订合同时已经预订了需要入册的照片数量,而摄影师一般都会多拍出预定张数数倍以上的照片,让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实际上,影楼正是抓住消费者对自己所拍照片难以割舍的心理,诱导消费者选择超出预订的张数,继而收取额外的费用。工商人员认为,婚纱摄影合同实际上是加工承揽合同,除非事先双方约定,否则当消费者付费后,底片或数据的所有权就归消费者所有,影楼没有理由扣留底片或数据。

  化妆收费没商量。拍照前化妆时,化妆师会以各种“为顾客脸面着想”的理由,向顾客推销精华液、环保化妆品等。顾客因担心不买产品会让化妆师心情不好从而影响化妆效果,不得不乖乖就范。此外,假睫毛、假发、美甲、定妆液、新款首饰、新款服装、鲜花、外景等都要额外收费。

  据蕉南工商所人员介绍,目前该所辖区婚纱摄影行业登记在册的商家有24家,此次婚纱摄影行业治理行动除了逐步厘清行业潜规则外,婚纱影楼无照经营、不规范使用企业名称或字号、将他人的摄影作品作为自己的作品进行虚假宣传等行为,均在治理之列,格式合同的霸王条款整治工作还在深入持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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