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商:速冻食品检出3批次不合格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6 09:13 来源: 南方日报南方日报讯 (记者/成希)昨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报称,该局近期对广州市流通环节速冻预包装面米食品和速冻鱼丸、肉丸进行了抽检。共抽取59批次样品,经检验,实物质量合格56批次,合格率为94.92%,不合格产品有3批次。不合格产品有速冻预包装面米食品、速冻鱼丸、肉丸,不合格项目分别是菌落总数和金黄色葡萄球菌、脱氢乙酸。
市工商局称,本次抽检以GB19295-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制品、GB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国家强制性标准为主要依据,分别针对铅、总砷、镉、汞、甲基汞(水产品)、挥发性盐基氮、酸价、过氧化值等项目进行检测。从检验结果来看,主要是微生物指标和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合格。
市工商局解释,其中有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有1批次速冻预包装面米食品菌落总数不合格;1批次速冻鱼丸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可用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是衡量食品卫生状况的重要微生物指标之一。金黄色葡萄球菌是一种常见病原菌,可引起急性食物中毒。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生产工艺落后,手工操作较多,并且在原料、加工场所、包装等食品加工环节的消毒不彻底,造成商品受微生物污染。
同时,不合格产品还有脱氢乙酸不符合标准要求。有1批次商品超范围添加脱氢乙酸。脱氢乙酸是一种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菌能力强,在高剂量时能抑制细菌。在食品中过量的使用脱氢乙酸,对人体会造成一定危害。脱氢乙酸能迅速而完全地被人体组织所吸收,进入人体后即分散于血浆和许多的器官中,有抑制体内多种氧化酶的作用。根据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水产及其制品中不得添加脱氢乙酸。
昨日,市工商局发布消费提示称,目前,该局已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采取了下架、封存,立案查处等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不合格食品信息汇总表
样品 名称 | 标称生产单位 | 生产单位地址 | 标称 商标 | 规格 型号 | 批号或生产日期 | 不合格 项目 |
猪肉包 | 天津狗不理食品有限公司 | 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赛达二大道与兴华七支路交口 | 狗不理 | 500克/包 | 2012-2-23 | 菌落总数 |
海霸王经典墨鱼丸 | 海霸王(汕头)食品有限公司 | 汕头市北海旁路4号(及7号) | ---- | 称量销售 | 2012-4-9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台式虾丸(仿虾风味速冻食品、速冻生制品) | 福建腾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分厂 |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开发区建新北路150号 | 海欣 | 称重销售 | 2012-1-19 | 脱氢乙酸 |
选购速冻产品注意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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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产品销售环境。速冻食品应在冷冻条件下销售和储存,消费者购买时,应注意观察冻柜的温度是否在-18℃以下(温度波动应控制在2℃以内)。天气炎热的情况下,尽量到可提供冰块保温的店铺购买。购买后要按照产品标识说明进行保存和食用。
二、看产品外包装。产品的包装应完好无损,食品标识上应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或配料表、厂名、厂址、联系方式、产品标准号、贮存条件;加印(贴)生产许可的“QS”标志、生产许可证编号等相关信息。
三、速冻食品应在彻底煮热后尽快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