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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立法听证会 两大利益阵营交锋退换车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7 17:16 来源: 东方早报

  早报讯 在国家质检总局昨天下午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中消协、中汽协、消费者、经销商、生产企业等相关代表将围绕诸多敏感问题进行交锋,“特别是退车、换车的门槛如何确定,应该是个焦点”。因此汽车三包具体如何操作以及何时出台,还有诸多不确定性。

  据北京晚报报道,围绕着汽车三包最有代表性的利益阵营,应该是制造商和消费者两大方面。而这两大阵营的代言人当属中汽协和中消协。业界各方对此意见稿也是态度不一。支持方表示,汽车三包政策出台已经时机成熟。反对方则认为,汽车三包不应该全面实施。

  支持派·中消协

  三包责任规定出台“很有必要”

  须明确什么是“严重安全性能故障”

  “这个规定历经九稿,才逐渐成熟”,中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杨红灿表示,这次汽车三包征求意见稿的亮点,是明确了哪些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以及给予补偿的问题。但同时,为便于操作,汽车三包责任规定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例如,要明确什么是“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等”。同时,对于三包有效期“自销售商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的规定,从现实情况看,应以实际公里数为依据。另外,规定受理消费者申诉的应为质检等部门,以和《消法》相对应。在退货过程中发生的退税、退费,也应有一定的时间期限。

  之前,北京市消协也主要针对意见稿关于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时间、提供备用车的限定时间、退换车的条件等规定提出了6条修改意见。

  已经确定下午参加听证会的中消协投诉部主任邱建国上午告诉记者,他将在听证会上亮明中消协的观点。“很多厂家利用技术和信息优势,剥夺消费者权利,把三包变为一包,再严重的问题也只管修,个别厂家甚至隐瞒故障实际情况,多次修不好仍不予退、换”。

  邱建国认为,国家应当尽快出台汽车销售和质量担保制度规范,降低检测鉴定门槛。“消费者在以后的买车、用车过程中能否得到应有的尊重,汽车三包政策的意义很大。”

  反对派·中汽协

  实施三包条件尚不完备

  面临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

  对意见稿,中汽协也提出了5点意见,更强调三包规定实施的环境条件“尚不完全具备”。所谓“环境条件”,包括了我国汽车市场的发展现状、第三方鉴定体系、相关标准及配套法规的协调性等。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叶盛基表示,汽车产品不同于一般的生活消费品,其技术复杂、制造成本高、价值链长、使用环境复杂以及管理涉及面广等方面,使得汽车产品实施三包面临“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等诸多问题。

  中汽协认为,权威的第三方鉴定机构体系尚未建立,难以对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和性能故障做出科学、准确、公正的鉴定。因此现阶段全面实施汽车产品三包,环境条件尚不完全具备。如果仓促实施,恐难以达到有效保护汽车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初衷。而且,过高和过度的汽车三包要求,势必会增加汽车企业售后服务成本以及总成本,这无疑也会增加消费者的负担。

  中汽协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扬认为,目前出台汽车三包政策过于简单,规定依旧存在漏洞。如汽车的维修配件问题,厂家和销售商都规定必须按要求到4S店去保养、维修、换配件。但4S店的配件贵,工时费也贵,路边小店修车便宜,配件城配件更便宜,于是很多人不去4S店。在这种情况下,出了问题如何确定责任一方,征求意见稿中尚缺乏制定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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