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店对上汽员工不开发票有原因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8 16:09 来源: 上海青年报读者 赵先生 投诉:5月12日我在1号店网购了价值332元的克里斯汀面包券,订单编号为205120065W6V,并特别说明要求对方开具发票。两天后,我收到了商品,却并没有收到发票,随后我就再次打电话给一号店的客服要其补开发票。17日下午,我收到了来自一号店客服的回复电话,对方称由于我是上汽集团下属公司的职员,不给开具发票为由拒绝了。但我认为不管是什么原因,商家给消费者开具发票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没有什么可以推辞。
记者 朱迪 反馈:记者联系了一号店客服工作人员,工号为7514的工作人员解释称,由于上汽集团与他们一号店有着相关的合作关系。因此,上汽集团的职工在一号店购买商品时,若购买的是电器类产品,则会开具金额为一元的发票,用作将来的售后维修凭据;而若购买的是非电器类产品,或折扣类商品,按规定是不给予开具发票的。
与此同时,一号店的相关负责人郑先生就此事联系了记者,并做出了进一步的解释。赵先生作为上汽集团下属公司的职员,此前在一号店网购时用的是上汽员工专属的购物卡,而这张卡正是上汽集团统一向一号店购买的购物卡。
之所以不能开具发票,是因为一号店方面之前就将购物卡的发票统一开给了上汽集团,那么其员工在使用该卡购物时,就不能再开具发票了。而给电器类开的一元发票,也是为了将来维修服务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