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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深圳社保新规累计缴费年限需满25年遭拍砖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16 14:07 来源: 深圳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生活报道》

  社保办法修订稿13条规定,在本市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参加医疗保险且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和累计缴费年限达到规定年限的,才可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17年及以后退休人员,本市实际缴费年限须满15年,累计缴费年限须满25年。退休时不满缴费年限的,需继续缴费至规定的年限。2012至2017年期间退休的人员,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最短10年最长15年,累计缴费年限最短满15年最长25年,才可停止缴费享受医保待遇。

  在采访中,有市民强烈反对,将2017年后退休的缴费年限改为25年,认为年限太长,不符合深圳职工实际工作的情况。比如一位女工25岁参加工作,开始缴纳医疗保险,缴满25年是50岁,女工50岁可以退休,这就是说,参加工作后一年也不能断缴医疗保险,市民认为这个要求太高了。加上男女退休时间不同,应该差别对待才更显人性化。

  征求意见稿中同时规定,在连续缴纳社保期间,如果出现3个月以上的中断,之前所缴纳的社保将会自动归零。累计时间将从下一次参保时间开始算起。这样一刀切的做法,同样引起了市民的不满。

  深圳大学教授王庆国认为,《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修订也许是政府考虑到未来我国将足部迈入老龄化阶段,然而老人所要花费的医疗费用一般是年轻人的6-7倍,这也无疑增大了社会的负担。为了缓解这一现象,只有增加参保人的缴纳金额或缴纳年限。但是,直接将之提至25年,而且未达到年限者在退休后依旧需要继续缴纳不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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