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深圳首个安居房购房合同被指霸道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8-21 08:37 来源: 广东卫视《广东早晨》深圳首个安居型商品房———富通永福苑近日开始选房,却再度陷入争议漩涡。提前公布的《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被一些申购者指责说“太过分,霸王条款随处可见”。具体包括:出现面积差异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买卖双方逾期责任不平等;3元物管费太贵;屋顶与外墙由开发商及其关联公司无偿使用等。
根据开发商富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此前安排,永福苑安居房选房日期安排在8月18日至22日五天。8月16日起,申购网站上公布《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不少申购者看完合同后,昨日前往市住建局指责部分条款很霸道,有漏洞,“虽然安居房比商品房便宜,我们也花钱买,但开发商不能坑人”。
面对申购者指责,开发商富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昨日回应,合同条款是依法合规的,是申购者误解了,“不少买房的人是第一次买,不了解情况,我们安排人员在给他们作详细解释”。
而广东信荣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张茂荣仔细研究争议条款后,多次感叹“很霸道”,有些条款是赤裸裸侵权。合同附件中规定“买方同意卖方及其关联公司无偿使用本项目的屋顶和外墙面”明显侵权,《物权法》规定房屋屋顶及外墙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谁是权利人谁受益。
张茂荣说,这些条款埋下很多隐患。安居房不同于普通商品房,是由政府主导,属于保障房序列,政府应介入合同范本的制定。现在,安居房没有特别合同范本,应当参照商品房,不然就是漏洞。他呼吁相关部门对这种合同应加强审核,不能让开发商利用格式合同提供方的条件,嵌入有利于自己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