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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八条出台近一月 温州11宗土地流拍

2011年02月25日 08:03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浙江省继宁波之后,温州出台“新国八条”限购细则

  继续实施限制新购一套房,全面叫停家庭买三套房

  调控楼市的“新国八条”出台快一个月了,温州楼市开始冷静下来。前天,温州龙湾区一土地出现流拍,这也是“新国八条”出台后,温州市区出现的第11宗土地流拍。

  与此同时,前天,温州版“新国八条”细则也正式出台:第三套房不能买,贷款购第二套房首付不低于60%……

  同时,记者从温州有关部门了解到,关于购房套数的认定,主要靠住房信息实现联网;如果跨区买房,还要提供相关证明。

  11宗地块拍卖“全军覆没”

  温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显示,这次流拍的地块——温州〔2011〕02号地块位于龙湾区永中街道东林村,容积率为1.83,可建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折合成楼面起价为9925.89元/平方米。这已是该宗地块第二次遭流拍,上次遭流拍的时间是2010年12月23日。

  据悉,自1月26日的“新国八条”出台后,温州一共推出了11宗地块,结果全部遭遇流拍。

  温州天浩置业总经理王珍楠分析,瓯海、龙湾的11宗地块相继流拍,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近期国土资源部要求地块出让溢价50%以上要上报,使得政府大幅提高土地的起拍价,这让开发商一时无法接受。其次,楼市调控政策的“发威”,在“新国八条”及限购令、房产税、加息等多方面影响下,产生叠加效应,使得购房者进入观望态势。

  “然后就是开发商资金链紧张和土地市场放量。”王珍楠说,银行信贷额度紧张,直接导致开发商的资金链紧张。而土地供应方面,温州2008年只有200多亩,2009年400亩左右,2010年近900亩,而到今年,预计达到1500亩,这也让开发商不再着急拿地。

  开发商开始观望,宁可到二三线城市拿地

  作为资深的地产机构的董事长徐晓敏已经和温州的几位老板在山东、庐山等地拍下了土地,对温州的土地却表示了要看看再说。“温州土地太少了,物以稀为贵,所以土地价格高,而且房产政策细则很多,一些二三线城市更有投资空间。”

  1世纪不动产温州快乐找家加盟店”店长秦女士表示:“受到‘新国八条’、‘限购令’等政策影响,最近二手房交易量降至冰点,温州人对买房开始观望了。”

  温州大学建工学院教授、温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石海均认为,“新国八条”后,温州楼市进入“交易量骤降、价格僵持”的状态。从土地连续流拍的情况看,现在不仅仅是购房者进入了观望期,开发商也开始观望了。

  三类家庭被暂停在温州购房

  根据实施意见,温州市对居民新购买商品房,继续执行去年10月出台的限购1套的政策,即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能够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温州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再购。

  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再一次成为调控的重要手段。对于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1.1倍。

  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也进行了调整。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记者采访了温州建设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获悉,在今年1月27日起,各家银行都已遵照银监总局的通知按“新国八条”规定来发放房贷,与此次温州市调控意见中的信贷内容一致。

  全市房产信息联网,以确认每户房产信息

  那么,如何认定购房家庭的住房套数呢?

  温州市房屋登记中心负责人表示,当前温州市鹿城、瓯海、龙湾三区的个人住房信息已实现联网,市区居民在做购房登记时,房地产登记机构将先联网查询相关住房信息;各县市的居民若跨区域买房,则需先由居民户籍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房屋拥有情况的相关证明。

  另外,温州市已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确保今年6月底前建成全市统一的信息平台和数据库。

  吸引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

  根据实施意见,个人转让营业税政策将调整,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温州市财政局工作人员表示,自1月28日起,温州市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的个人住房征税已照全额执行,税率为5%。这无疑增加了二手房的转让成本。

  同时记者了解到,温州市今年扩大了廉租住房保障覆盖面,要全面实现低保标准2.5倍以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

  针对民间资本雄厚的有利条件,温州市将制定土地供应等政策措施,吸引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本报通讯员 尤海峰 章映 林乐丰 本报驻温州记者 苗丽娜)

  出台限购细则 大半城市未实施

  1月26日,国务院再度推出八条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即“新国八条”,限购是重中之重。

  按照“新国八条”的要求,“尚未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

  但目前2月中旬已过,据不完全统计,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70个大中城市中,只有15个城市正式实施。

  在省内,目前仅有宁波、温州两地发布了限购细则。

  宁波3月公布住房年度价格控制目标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2月20日,宁波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日起,宁波户籍的居民家庭暂停购买第三套房。

  《通知》主要内容有:即日起,在宁波已有1套住房的宁波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宁波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的在宁波市无房的非宁波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定限购1套住房。

  对在宁波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宁波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宁波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的非宁波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买房。

  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根据《通知》内容要求,宁波市建委应会同相关部门综合研究确定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控制目标,经市政府批准后,于今年3月向社会公布。记者 邵巧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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