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3月25日 16:17 来源:质检总局网站
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广大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三条措施,加大处置工作力度。
一、责成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锦湖轮胎天津工业有限公司召回活动加强监督。
二、作为重点产品列入国务院“双打”专项行动方案。质检总局已经联合工信部、工商总局,对轮胎产品质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三、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如发现锦湖轮胎鼓包、开裂等相关质量问题,及时向当地12365质量热线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