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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建住房房价收入比控制在5.8以内

2011年04月01日 14:05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报

  3月30日,长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长春市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在通知中明确了长春市房价调控目标:根据长春市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2011年长春市新建住房房价收入比(住房套型标准按60平方米计算)控制在5.8以内的合理区间。这是迄今为止国内首个与房价收入比挂钩的房价调控目标。

  相关专家:

  长春房价调控具体明确

  针对长春市公布的这一房价调控目标,长春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盛学永表示,之前很多城市都提出了控制房价的目标,或者与GDP挂钩,或者和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挂钩。

  与其他城市相比,长春的做法更加具体、更加明确、也是最符合国家要求的,真正体现了“国八条”中的精神。在“国八条”中提到,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一些城市制定的目标仅仅和前两项有关,而忽略了居民住房支付能力。

  促进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房价收入比是反映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重要指标!”盛学永分析说,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的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国际上通用的房价收入比计算方式是住房的套价的中值除以居民家庭年收入的中值,比值越高,支付能力就越低。一般房价收入比在3到6倍之间是合理区间。长春制定的房价调控目标定在5.8以内,是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这是一个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比值,这对于稳定长春市的房价是非常给力的,同时它对促进长春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也起到重要作用。

  与房价收入比挂钩很实际

  盛学永表示,一些城市公布的房价调控目标与GDP挂钩,但据了解,2010年我国部分城市GDP增速非常高,有些突破10%,甚至接近15%,而这样的调控目标显然过于敷衍。如果当地新建住房均价已经超过万元,以GDP增速10%计算,那么2011年至少还有1000元/平方米的上浮空间,所以这样的调控目标不如与房价收入比挂钩更加实际。

  不会影响购房者心理

  长房置换副总经理郑丽娟对长春市政府公布的房价调控目标进行了解析。“新国八条”当中有一条明确的规定,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

  郑丽娟告诉记者,今年长春市也将增加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的竣工面积,所以这些住房的大量上市也将有效地降低长春市总体房价水平。“‘新国八条’当中还有一点值得注意,房价涨幅超过控制目标,将约谈责任人。所以既然政府制定了合理的房价调控目标,相信会完成的。”

  她认为,长春市公布的房价调控目标比较合理,所以对房地产市场不会有明显影响。此外,目前长春市购房者仍以刚性需求为主,所以该目标对购房者心理影响也不会很大。

  房地产商:

  在投资上会更加慎重

  “我也是从网上看到这一消息的。从全国来看,长春是首个提出调控目标与房价收入比挂钩的。我认为5.8是比较合理的。”吉油地产副总经理尹洪臣说:“与其他数据相比,用房价收入比来衡量一个城市的房地产是否有泡沫,应该更精确一些。按照房价收入比的计算方法,有一个定量和两个变量,一个定量就是5.8,两个变量一个是房价,一个是居民收入。”

  尹洪臣说:“在调控上,关注房价上涨的同时,也要关注居民收入的上涨。如果居民收入没有上涨,就会使这个比值越来越大。在调控政策的影响下,房地产商可能会在投资上更加慎重。目前长春市的房地产市场还是比较健康的。”

  记者 毕成功 吴丽娟

  ●新闻名词

  房价收入比

  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以北京为例:2009年一套4环以内普通两居室新房80平方米,按涨价后单价2.5万元计算,共计200万元;若以工作5年的家庭为单位买房,假设夫妇月工资为2000元,则家庭月收入达到4000元,年收入为4.8万元。这样房价收入比则为41.7。

  ●重点关注

  房价调控目标出台期限昨截止

  住建部要求再酌情调整目标

  国务院要求各城市公布本地区年度房价调控目标的期限昨日截止。据统计,在已出台调控目标的城市中,北京是目前唯一提出房价要“稳中有降”的,而其他城市则要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GDP和人均收入增长,这也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对此,住建部已于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听取民意,对已公布的房价目标酌情调整。

  上海首先打破一线城市沉默

  3月28日晚间,上海公布全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涨幅需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新建保障性住房面积高于商品住房面积,居民住房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京沪广深四大一线城市,上海率先打破沉默,发出本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调控目标北京首提“降”字

  3月29日北京市政府称:将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廉租房应保尽保,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能力明显提高;新建普通住房价格与去年比稳中有降。北京是目前唯一提出“稳中有降”控制目标的城市,特别是明确提出“降”。

  深圳和广州则目标一致,即2011年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指数的涨幅低于全市本年度GDP和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

  二三线城市目标参差不齐

  从目前公布的二三线城市房价控制目标来看,包括武汉、郑州、太原、济南、兰州、海口、昆明、贵阳在内的大多数省会城市公布了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其中部分省会城市房价控制目标基本控制在10%左右,还有部分城市表示涨幅“不高于本年度全市生产总值增速”或“小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

  西安目标高于其他省会城市

  3月24日,西安市政府对外公布了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提出今年新建住房价格增长幅度不高于15%。在已经公布的控制目标城市,包括合肥、兰州、西安、济南等几个省会城市,对比发现,西安的调控增长略有偏高。

  住建部要求酌情调整目标

  针对各地公布的新建住房调控目标,住建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的意见,使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通知还要求,已经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也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社会的意见,并根据听取意见的情况,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据《北京晚报》)

  ●相关新闻

  针对“酌情调整” 广州率先说不

  “出台这个调控目标之前,我们充分考虑到了社会的意见,包括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市民代表的意见。”昨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处长陈大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陈大旺说,既然房价控制目标已经出来,就是对社会的承诺,以后将按照这个既定的控制目标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年内将不会再次调整目标。3月30日,深圳、上海等已经出台了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对于住建部的要求暂时没有进一步的表态。

  (据《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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