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广东中石化总经理停职配合调查

2011年04月16日 09:41 来源:南方日报

  鲁广余将配合调查,所进茅台以远低于市场价售出,转卖说法令人生疑

  据新华社广州4月15日电 网帖曝光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公款购买“天价酒”一事有了最新进展。该公司15日下午召开干部会议,宣布了中石化党组的决定:由纪检监察部门、人事部门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组成调查组对广东分公司“天价酒”事件展开调查,广东分公司总经理鲁广余停职配合调查,中石化油品销售事业部副总经理夏于飞临时主持广东分公司工作。

  记者对所谓“经营”的说法追踪调查发现,这批酒部分被中石化广东分公司以稍高于进货价、却远远低于市场价转卖给两家专营酒类的商行。这个转卖行为,恰恰发生在有人举报该公司购买天价名贵酒之后。这样的“经营”,不禁令人生疑。

  记者通过该公司知情人拿到12张“广东省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复印件,显示“中石化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将442瓶白酒和59瓶红酒卖给了广州两个酒类专营商行———“广州天河某贸易部”和“广州市黄埔某酒业商行”,开票日期皆为2010年10月20日。

  其中8张开给“广州天河某贸易部”,“品名规格”写的是“白酒”,单价为1661元(7张“数量”是60瓶、1张22瓶,合计442瓶),总金额为734162元;4张发票开给“广州市黄埔某酒业商行”,“品名规格”是“红酒”(3张“数量”是18瓶、1张5瓶,合计59瓶),单价均为5327元,总金额为314293元。

  知情人还向“中国网事”记者提供了这些发票的“开票明细”,显示共向天河某贸易部出售茅台飞天360瓶,茅台30年16瓶,茅台50年24瓶,茅台15年42瓶。四种单价相差一两万元的酒,在发票上“单价”却只有一个:1661元。

  记者请人为卖给广州天河某贸易部的这442瓶茅台酒算了一笔账:

  网帖发票显示,中石化广东分公司从贵州购进茅台飞天单价约为494元、30年为5982元、50年为10255元、15年为2563元,这442瓶酒进货总价约为62万元。中石化广东分公司以73万元卖给天河某贸易部,获利11万元。而这批酒在市场上的零售总价为124万元。也就是说,从中石化广东分公司进货价到市场零售价,差价是62万元。其中51万元的利润空间,留给了天河某贸易部。

  这样平价转卖紧俏货,是什么生意经?

  买酒商行店员有关系才能拿到便宜茅台

  “中国网事”记者14日下午来到这两家商行。“黄埔某酒业商行”店长说,这批货是朋友介绍的,价格相对其他渠道的要好些“那是我们唯一一次与中石化做买卖。”

  据“天河某贸易部”店员说,商行老板是做化工行业的,有关系才能拿得到茅台等高档酒,进价也相对便宜。

  广东中石化员工购酒是否遵循“三重一大”    中石化广东分公司不少员工质疑,公司此次百万金额以上的购酒是否遵循了中纪委等部门“三重一大”制度的规定,即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都要经过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决定?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