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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纪检机构应介入中石化天价酒事件

2011年04月18日 15:30 来源:重庆商报

  中石化“天价酒”事件越来越热闹了。有媒体曝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总经理鲁广余刚到广州就让经理办租了一套月租金1万的房子,并为妻子设岗领空晌;接着,央视17日又报道称,“天价酒”事件被曝光后,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曾开过三次会,主要议题是,要求各个部门追查泄密人,怀疑有内鬼,一旦查出要严惩;跟外宣部门商量如何应对媒体采访,坚决要求任何人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接受媒体采访。

  正当由中石化高层官员组成的调查组在广州调查之际,其后院再度“起火”。有网友再曝中石化在北京顺义后沙峪出口的温榆河西岸投资8亿建超五星酒店——和园景逸大酒店。据称,这片地是有关部门批给中石化的,该酒店已神秘经营3年。

  无疑,中石化丑闻的口子是越撕越开了,但他们手忙脚乱中所打响的这一“丑闻保卫战”,实际上是提醒我们,要引导这幕“大戏”往正面方向发展,主角该尽快登场了。

  这个主角不应是中石化内部人员组成的调查组成员。仅从媒体报道的这个调查组的构成来看,我们对所谓的“严惩责任人”并不乐观。从公司连开三次会的主题来看,最终完全可能变成公开而彻底地查“内鬼”的行动。因为,买这么多的茅台酒究竟是谁批准的?将要送给谁?大家心里有数。如果调查组是中石化内部人员,其性质均可能“老子查儿子、最后装样子”。

  而且仅从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捉内鬼”的决心与胆识来看,我们已隐隐感受到一股有人欲向“深喉”动手的“权力寒气”。我们不免担心,处于占有强势资源一头的垄断国企,真有很快将“深喉”查出来并迅速消音的可能。这样的“深喉”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向公众发出声音,对国企反腐来讲,都是弥足珍贵的,他更是我们社会的良心。保护他们不被“捉出”,是当前反腐机构和反腐工作者的职责。

  特别是,在我国未有《保护举报人法》的前提下,有关反腐纪监机构,更应及时启动保护“深喉”的机制,保护他们就是保护我们社会的眼睛。

  有鉴于此,笔者建议,有关纪检机构与国家审计部门应迅速成立“天价酒”事件的独立于利益之外的调查组,尽快替换中石化的调查组。只有这样,才可能完全将这起事件背后的所有内幕查个底朝天,才有将该事件的过程、真相、代价告知于民的可能,才能阻断后来者花公款大买豪酒的路径。

  周明华(四川 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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