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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入者个税将被盯得更紧

2011年04月18日 16:19 来源:重庆晚报

  国家将加强监管股权转让、房屋转让、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记者17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于近日正式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

  通知要求,不断完善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加强财产转让所得征管,其中包括:完善自然人股东股权(份)转让所得征管、加强房屋转让所得和拍卖所得征管、抓好个人以评估增值的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取得股权(份)等其他形式财产转让所得征管;深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管;完善生产经营所得征管。

  通知还要求,继续加强高收入行业和人群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其中包括:加强以非劳动所得为主要收入来源人群的征管,例如从事房地产、矿产资源投资、私募基金、信托投资等活动的高收入人群;做好高收入行业工薪所得征管,尤其是各类奖金、补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等激励所得;对纳税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通过明细申报数据等信息汇总比对;完善数额较大的劳务报酬所得征管;加强高收入外籍个人取得所得的征管。

  三大环节堵漏洞

  股权转让所得

  究竟从哪些环节堵住高收入者个税漏洞呢?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股权转让成为越来越多个人的收入来源,为此通知指出,要完善自然人股东股权(份)转让所得征管。

  房屋转让所得

  近几年,我国房屋转让、拍卖涉及的个人所得越来越多,这也引起了税务部门的注意。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税务部门积极开展与房屋登记部门的合作,实现了房屋转让所得“先税后证”的税源监管。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针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通知指出,加强企业分配股息、红利的扣缴税款管理,重点关注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资产评估增值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征管,堵塞征管漏洞。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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