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楼市新政下首个背房案审结 挂名房主房财两空

2011年05月03日 16:22 来源:法制晚报

  楼市新政下首个背房案审结 挂名者得不到房产 还失去购首套房的优惠政策

  挂名房主“被二套”了

  近日,法院审结了京城首个楼市新政背景下的背房案。

  大学毕业后陈俊好不容易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领导却提出让他“背房”的要求。迫于压力陈俊同意了,之后楼市新政一连串地出台,陈俊这才觉得“上当了”。

  经过诉讼,法院确认房子归陈俊的领导所有,但买房时陈俊将被算成“二套房”,首付最低需要六成。而这个“损失”只有实际发生后,也就是当他买房后才有资格起诉索赔。

  记者通过采访当事人和律师,揭示楼市新政下背房的风险。

  找到工作 专业对口

  对女领导心存感激

  陈俊老家在河北,2008年大学毕业后来到北京求职。

  走进招聘会陈俊才发现,京城名校云集,他手里那份来自“张家口医学院”的简历是那么轻飘。

  专业也让他吃了亏——学法医的学生,医院不爱收,其他行业觉得“不对口”。

  陈俊无奈卖起了保险。这个工作对于性格非常内向,一和生人说话就脸红的他来说,太不合适。陈俊干得很辛苦,每月却只能拿到比300元底薪多不了多少的工资。

  之后他又当起了房屋中介,但没有多久就被刷了下来,人家明着告诉他:你干这行没戏。

  2009 年5月,就在陈俊万分沮丧之际,忽然接到了黄英的电话。他这才想起来,几个月前,他给一家司法鉴定中心发过求职电子邮件,没想到“无心插柳柳成荫”。

  当鉴定中心领导黄英微笑地点头表示录用时,陈俊激动得要哭。多日来“漂”在北京的艰辛,让他对黄英心存一份感激。

  陈俊说,面试自己的也正是黄英。他对黄英的第一印象非常好,“50多岁,说话的时候总露着慈祥的微笑。”

  落入“陷阱”

  挂名买房 领导提出非分要求

  入职后,陈俊给黄英做助手,两人相处得很融洽。陈俊住在姐姐在大兴的家,从家到东四环的单位,来回坐车要四五个小时。了解到情况后,黄英干脆让陈俊住在了单位。

  工作后,黄英忽然把陈俊叫到办公室。她说自己想在朝阳区东恒时代买套二手房,但自己岁数大了不能贷款,想用女儿名义贷款,但她名下已有房产。由于当时北京房价大涨,从2009年6月开始银监会重申严控二套房贷,首付比例太高。

  “我想用你的名义买房,小陈,你帮我个忙吧。”黄英说。

  陈俊说,当时他有点蒙,半天没吭声。黄英赶紧强调说“肯定不影响你”,“以后给你上公积金,将来用公积金一点也不影响”。

  陈俊一时不知如何是好,但凭直觉认为这事“不太妥当”。见陈俊犹豫不定,黄英很不高兴:“我平时对你这么好,现在只是借你名字用用,你都不肯。”

  陈俊说,之后黄英的态度变了。她刚安排自己去做鉴定,又要他去法院领材料,接着又要他写文书,还要负责打扫房间的卫生……

  那段时间,陈俊说自己天天夜里12点以后才能休息,可即使这样,黄英还总批他,“这点工作都干不了,还想不想干了?”

  被迫交易

  为保工作 签下“卖名契”

  作为法医学毕业生,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鉴定工作无疑是最“对口”的。

  陈俊说,在北京,法医鉴定中心就那么几十家。虽然在这里只有1800元工资加200元的伙食补助,但像他这样的学历,再找份这样的工作都难。

  他最终妥协。2009年10月底,陈俊和房产中介一起去和房主签约。去之前黄英叮嘱他,他和黄英已经被“定义”成母子关系,“去了以后什么都别说,听中介的,让你干嘛就干嘛。”

  陈俊和房主一共见过三次面,房主是成都人,每次见面都匆匆忙忙,他从没多问过什么。

  2009年11月中旬,这套70平方米、总价110万元的房子过户到陈俊名下。

  陈俊办了30年贷款,黄英给他开了月薪8000多元的收入证明。每次都是黄英给陈俊钱,陈俊去还月供。

  一个月后,“国四条”出台,新规要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

  陈俊说,在一个周末黄英打电话让自己去单位加班。人刚到,黄英就拿出一份协议让他签名,协议内容大意是确认房子仅是以陈俊名义购买,实际财产权益人为黄英。

  被人利用

  失去购买经适房和两限房机会

  2010年1月10日,国务院发出《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要求二套房贷首付不得低于40%,同时利率也要提高。陈俊从此失去购买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的机会。

  这时陈俊才发觉“上当了”。他怀疑,黄英当初将自己招到中心,正是看中自己老实,可以当做“背房”的首选。

  更让陈俊无法忍受的是,2010年3月初,黄英想把房子卖掉。半年间,这套房子已经升值五十多万元。这时陈俊才想明白,原来黄英买房不是自住,是在投资给自己挣钱!

  这次,陈俊硬顶着就是不去协助买主过户。因为陈俊作梗,交易黄了。

  陈俊说,那段时间黄英经常当着同事们的面大声骂他,还多次威胁他“不要在这里工作了”。

  2010年4月初,黄英要求陈俊离职。之后陈俊申请劳动仲裁,黄英最终赔了他5000元。

    对簿公堂

  输了官司 “房财”两空

  为了尽快卖房,黄英将陈俊起诉到朝阳法院。

  陈俊一改往日的懦弱,他同意协助对方过户,但要求黄英把卖房后净赚的钱的一半给自己作为补偿。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可以确定房屋实际购买人为黄英,其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并要求陈俊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2010年8月,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俊不服提出上诉。

  负责二审的二中院对此案十分重视,先后开了两次庭,很多法院领导前去旁听。但最终,法院还是维持了一审的判决结果。

  根据法律规定,黄英拿着胜诉的判决书,就可以自行办理过户了。

  电话采访过程中,她表示案件已有判决结果,事实十分明确,自己不想再多谈。对于房子是否已经转卖,她也未置可否。

  背房后果

  “被二套房” 女友提出分手

  如今陈俊找了份别的工作,仍然在姐姐家借宿。

  陈俊告诉记者,他春节后交了个女友。他觉得女友很贤惠,想在一两年内结婚,但房子是最大的障碍。女孩来自平谷的一个农民家庭。她说,如果没有房子就不可能结婚。

  陈俊说,现在自己非常后悔。背房以来,国家连续出台20多个楼市新政,他去法院和房屋中介公司咨询过,对方都说,他的情况肯定得算二套房。

  根据“京十五条”,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为最低六成。这意味着,即使他和女孩结婚后以“北京家庭”身份,在大兴等远郊区县以2万元每平方米的价格买一套80平方米的二居室,加上税费等款项也需要准备上100万元。

  成为“百万富翁”对陈俊来说太难了。两周前,女友考虑再三还是和他分手了。陈俊告诉记者,女友分手时表示:“我不能和一个没房的‘二套房’男人在一起。”

  ●律师说法

  炒房人愿意“借名买房”

  为陈俊代理案件的北京市忠慧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学磊认为,这个案件具有非常强的警示意义。

  他告诉记者,炒房的人愿意“借名买房”。因为借名买房的目的在于按揭买房时,能够算成“首套房”享受各种优惠,“投资少,利润大”。

  如今的楼市新政火力威猛,炒房者受到压迫,其中一些人很可能会通过借名买房进行规避,未来借名买房的纠纷可能会大量出现。像陈俊这样的“弱势人群”,很容易成为借名买房的牺牲品。

  他同时表示,陈俊的索赔要求之所以不被法院认可,在于根据法律规定,损失必须是实际发生的,而陈俊索要的是预期损失,数额无法确定。

  “楼市政策越来越紧,陈俊将来买房的时候,肯定会有损失。到了实际损失发生时,陈俊完全可以去起诉黄英,且不需要太多其他证据。判决书已经证明了这个事实的存在。”他说。

  ●背景链接

  北京二套房认定标准2010年7月15日出台,自此严格按“认房又认贷”原则界定房屋套数。所谓 “认房又认贷” ,是指将建委房屋登记系统中所体现的家庭房屋套数,加上家庭成员申请过住房贷款的房屋套数,再减去重复计算的套数,得出的数字。

  认定标准出台后,很多人叫屈。因为只要贷过款,名下的房子即便卖了,也要算“一套房”,再购房就是“二套房”。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