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04日 06:45 来源: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 “这样一个设计非常不合理,甚至可以称之为‘弱智’的个人所得税制,事实上已经沦为工资税,当然会受到社会各界的诟病。而当前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思路仍然停留在提高起征点以及减少征收的税率间隔上,毫无疑问,这种改革思路远远解决不了当前个人所得税的根本问题。”日前,著名经济学家李稻葵在《新财富》上就改革个税制度发表署名文章。他毫不留情地抨击现行税制的弊端,并提出了自己的改革思路。
李稻葵认为,当前个人所得税最基本的问题是没有考虑到它巨大的社会成本和政治成本。中国的民生保障在很大程度上是以临时政策的形式出现的,并没有让单个百姓感觉到与纳税相关的收益,所以百姓对税收都有一种天然的抵触感。此外,几乎全球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体系里,征收的对象和税基都是所有收入。而中国的主力则放在劳动所得上,很少有国家或地区像中国这样会把资本增值完全置于个人所得税之外。再有,当前的个人所得税税制完全以个人为征收对象,不考虑家庭负担,这又增加了弱势群体的不满,加大了社会矛盾。
“所以说,当前的个人所得税税制必须全面、彻底、系统地改革,改革中必须要有新的思路。”李稻葵提出了三方面的新思路。首先必须要明确,当前中国的社会基础不支持西方式的高税额、高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制。倒不如彻底改换思路,承认当前的社会现实,先大幅度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同时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累进幅度,用一个比较平、比较低的(如上限为20%以下)的税率对百姓征税,让全社会提升纳税意识,而不在乎能够征多少税。
其次,在技术层面,需要统一考虑居民所有的收入,包括工资所得、资本分红(如租金、资本增值所得,如果是负增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税)以及其他所有收入,都要合并纳税。同时要考虑百姓的家庭负担,或者被认定为某一位纳税人的赡养人口进行抵税。
第三,税率要尽量简单,减少各种非赡养人口之外的抵扣。美国等经济发达国家的一个基本教训就是,个人所得税不能成为政府执行各种具体政策的替代品,不能因为短期内政府需要鼓励或者惩罚某种经济活动,而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修修补补。这势必会带来纳税成本的大幅提升。
哪些国家的经验特别值得中国借鉴呢?李稻葵昨天在微博(http://weibo.com)上介绍了俄罗斯的成功案例。
李稻葵强调,来自其他国家的基本经验在于,纳税收入必须要和社会福利相挂钩,个人所得税必须简单,必须要以较平的税率来征收才能获得社会的认可,也要简化社会的征收手续,但是,在税基上应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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