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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建设地位再提高 护航新政或将出台

2011年05月05日 04:50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李木子

  在房地产调控中,国资委甚少“露面”,而其每一次“露面”又因步伐精确而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昨日,国资委发文要求央企积极参与保障房开发建设。就在5月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刚刚视察过京津两地的保障房建设工地,并再次强调“因为中央十分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

  国资委第一次“现身”房地产调控,是在一年前的3月18日,当时央企连连斩获“地王”的行为正备受诟病,国资委提出了非地产主业央企一年内退出房地产市场的要求。国资委这一次的出手,恰逢各地房地产市场价格稳定、成交量出现回暖之际,要求央企积极参与保障房开发建设的指示,给市场留下众多猜想。

  有分析人士指出,房地产调控中针对商品房的开发、销售、购买设置了层层政策“关卡”,效果如何,大家有目共睹。今明两年每年1000万套保障房的建设任务面临着土地、资金、分配各环节的困难,接下来的政策可能会更偏重于保障房建设这一部分。此外,虽然“市场的归市场、保障的归保障”,但随着保障房大面积的开发落成,其保障人群势必扩大,这也需要相关分配细则的调整。

  自2010年8月,保障房建设正式加入房地产调控后,其地位就一再被提升,时至今日,保障房已经不再单纯是“保障低收入人群住房”的功能了,更被赋予了行业发展平衡的重任,房地产调控坚定不移的决心也是和保障房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温家宝总理表示,中央十分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央提出要保持房地产价格基本稳定、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要把一些地区过高的房价降下来、使房价回归到合理水平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要特别关注困难群体和中低收入家庭,使他们住得起房子、租得起房子的决心也是坚定不移的。

  保障性住房担负如此重任,今年以来,财政部已分两批累计下拨2011年中央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437亿元,但这与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所需的1.4万亿资金相比,实在微不足道,资金是摆在保障房建设面前难解决的“拦路虎”。

  4月中旬,银监会曾发文,要求新增平台贷款仅能投放在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即公租房、廉租房与棚户区改造,但前提是,这些项目必须被证明有偿还能力。然而,尴尬的是,这几项建设任务洽洽很难被证明“有偿还能力”。而经济适用房和两限商品房目前采用“代建制”,即资金由政府投入,开发商只输出技术与管理,并收取2%的管理费用。按照地方建委有关文件规定,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代建收入最高不得超过建安工程的3%,加上2%的管理费。代建的开发商一般至少可以拿到5%的利润。承建保障房之后,开发商还可以从地方政府获得信贷、土地、税收等多种优惠条件,潜在附加利润可观。

  “十二五”期间3600万套保障房建设在等待,2010年未完成的保障房建设任务需要完成,这一切都需要政策的护航,才有可能走的平稳。上述分析人士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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