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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裁定美国大排量车存在倾销 暂不采取措施

2011年05月06日 01:17 来源: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胡红伟 尹蔚)商务部昨日发布公告称,最终认定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小轿车和越野车存在倾销和补贴,中国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这是商务部对部分美国进口汽车产品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的终裁决定,调查共历时1年半。

  中国车企受实质损害

  2009年11月6日,商务部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0升及2.0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商务部于2011年4月2日发布初裁公告,认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中国国内汽车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和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公告一并公布了美国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同时公告还披露了终裁从价补贴率,如通用汽车有限公司12.9%,克莱斯勒集团有限公司6.2%等。

  但商务部公告称,暂不对被调查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昨日,商务部公平贸易局没有透露暂不执行的原因。按照以往,如果终裁宣布存在倾销和补贴,即日起也将缴纳相应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车企暂未采取相应行动

  目前,由于最终裁定下午刚刚公布,反倾销涉及的车企多数表示暂未得知终裁结果,也暂未公布具体声明和采取相应行动。

  昨日晚间,通用中国一位负责人向记者告知了应对最终裁定的最新声明,称“通用汽车通常是在销售地进行生产,进口中国的汽车不足在华产量的0.5%,未来会继续向中国提供好的产品和服务。”但对于是否会根据终裁结果采取相应的价格调整措施,该负责人表示暂时无法透露。

  ■ 分析

  “这其实是种警告”

  对于此次商务部公布最终裁定,汽车营销专家张志勇认为,这其实是一种警告,即相关汽车企业若继续对中国实行倾销,中国将很快采取停止进口或其他实际行动。而决定暂不采取反倾销及反补贴行动,则可以看做是中国政府在国际贸易中的一种友好和宽容的姿态。

  张志勇表示,由于价格上的巨大优势,中国很多出口产品都曾面临过反倾销调查。这些从美国进口的汽车从数量上看还不是太多,价格存在倾销行为,但仍相对较高,而国产的同样级别的汽车还不多,因而在现实条件下,倾销行为对中国汽车产业造成的负面影响还不是太严重。(尹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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