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8日 07:14 来源:扬子晚报
下设的业务科被判构成单位受贿罪,三名负责人全部获刑
路若愚
无锡市殡仪馆将鲜花服务承包给私人老板“独家代理”,从中获得分成,而殡仪馆下设的业务科(前身服务班)几位负责人则利用职务之便,收受鲜花老板回扣次数达79次之多,数额达157万余元,时间达6年零7个月,令人非常震惊。5月6日下午,无锡市滨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判决无锡市殡仪馆业务科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被告人林平(化名)、严东(化名)、胡辉(化名)等犯单位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二年执行。目前,殡葬行业被斥为“暴利行业”,而无锡殡仪馆的这起案子,或许就暴露了殡葬暴利中的“冰山一角”。
通讯员 冰剑 本报记者 路若愚
鲜花 独家代理
无锡殡仪馆真是“生财有道”!
无锡市殡仪馆是市民政局下属全民事业单位,该馆内设业务科、总务科、财务科等部门。业务科的前身为服务班,主要工作职责包括接待丧户、洽谈服务项目、丧葬用品服务、划价、殡礼厅布置安排、化妆整容等。
2009年7月,原服务班与火化班、营业班、驾驶班、司仪班合并成为业务科。严东自1979年从下放的苏北农村回城到无锡市殡仪馆工作以来便一直在服务班工作,直接与尸体打交道,是尸体化妆方面的专家,1987年任副班长,1990年任班长。与老严相比,胡辉虽然年龄上小5岁,但却也是个老殡仪干部了:1975年到无锡市殡仪馆工作,1984年任副班长至今,是尸体防腐方面的专家。2009年成立业务科后,两人的职务也相应变更为业务科科长、副科长。林平则比胡辉小1岁,1972年到无锡市殡仪馆从事接尸工作,1982年任火化班班长,2001年任馆主任助理至今,分管服务班工作。
2003年初,一次偶然的事件让老严、老胡他们认识了一个姓牛的鲜花店老板。说起这个牛老板,可也是个响当当的人物,他在无锡市长期从事鲜花销售、培育、插花艺术培训等业务,在业界颇有名气。当时,牛老板接了一单台湾丧户的丧葬鲜花业务,包括殡礼厅布置、遗体鲜花摆放、花篮花圈制作等,都做得很好,台湾丧户非常满意。此次事件后,牛老板的花店在服务班领导的心目中留下了良好印象。
在2003年2月,经严东、胡辉、林平与牛老板谈判,无锡市殡仪馆与牛老板的花店签订鲜花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由殡仪馆提供场地,负责和丧户洽谈业务,由花店按照殡仪馆洽谈后的标准提供丧户的鲜花及鲜花布置业务,由殡仪馆统一向丧户收取费用,然后殡仪馆和花店按照鲜花业务额25%、75%的比例分成,合同还规定殡仪馆只与牛老板这一家鲜花店合作。花店承租殡仪馆房屋作为鲜花加工点的房租、水电费,以及花店派驻殡仪馆的职工伙食费由花店另外支付给殡仪馆。
垄断 独享暴利
6年卖花回扣高达157万!
由于服务班是全权负责与他人洽谈合作鲜花业务事项的部门。在与牛老板洽谈鲜花业务的过程中,林平、严东、胡辉财迷心窃,为了一己之利,私自与牛老板商定,由牛老板每月另外按无锡市殡仪馆鲜花业务额的10个点(即鲜花业务额的10%)以现金形式向服务班支付回扣。
牛老板一心只想多做丧葬鲜花业务,为了投桃报李,自然是满口应承。双方一拍即合,心照不宣。从林平、严东、胡辉来讲,这样做,可以为服务班的一线工人增加点补贴,他们三人也都可以有些额外的收入。作为牛老板来讲,他深知,尸体从驾接班接至殡仪馆到送至火化班火化期间的三五天时间内,布置灵堂、告别厅、整理遗体这些工作都是由服务班负责的,也只有在这些工作中是需要鲜花的,因此,鲜花业务只有服务班向丧户介绍,和其他部门是没有关系的。支付给服务班回扣也是为了保证能与殡仪馆独家合作,垄断殡仪馆的鲜花服务项目。
这笔黑色交易一经口头达成,牛老板便立即付诸实施。每月25日,牛老板都会在与殡仪馆财务科按合同结算正常费用后,另将当月回扣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严东。严东收受回扣款后,自己及胡辉平分2个点,将3个点分给林平和服务班其他人员,剩余的5个点由林平分给营业班、司仪班、火化班、驾接班等其他相关班组人员。
就这样,从2003年2月至2009年8月,6年多的时间内,牛老板向殡仪馆服务班(业务科)支付回扣达1576500元,其中严东、胡辉各分得150000余元,林平个人分得37000元。拿到回扣后,严东、胡辉等人也确实会关照下面工人尽量向丧户多推销鲜花,告诉他们这样鲜花的提成也会多的,下面的工人也是按照要求做的,所以殡仪馆的鲜花业务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从一开始的每月几万元,到了后来的每月几十万元。同时,严东、胡辉、林平以及服务班的职工也尽量解决鲜花业务中的问题,为牛老板的鲜花业务顺利开展提供方便,使得牛老板的花店始终是殡仪馆的独家鲜花业务合作单位。
案发 群众举报
业务科三负责人犯下单位受贿罪!
无锡市殡仪馆服务班收受牛老板回扣次数达79次之多,数额达157万余元,时间达6年零7个月,分赃范围达几十人,令人非常震惊。然而,就是这样的半公开的集体受贿行为,竟持续了多年,不能不让人感到疑惑。
尽管知道私下收受业务单位回扣是不对的,林平、严东、胡辉等人却并没有意识到是犯罪的行为。在捞钱之初,由于只是在服务班这一相对较小的范围内发放,引发了火化班等其他班组职工的不满,称鲜花放在遗体上不行,进炉关闭炉门时鲜花经常掉下来,同时烧鲜花还增加了油耗等等,但经林平“果断决策”,随后立即将发放范围扩大至服务班、火化班、营业班、司仪班等相关班组,矛盾迅速得到化解和平息。
而随着牛老板的鲜花生意越做越好,钱赚得多了,给的回扣就多了,从第一年的10万元,到后来一年20万元,再到后来一年30万元,林、严、胡三人和一线职工的钱也拿得多了,工作积极性也很高,大家皆大欢喜,倒也相安无事。
但毕竟纸包不住火。2008年底,陆续有一些职工向殡仪馆领导反映服务班在鲜花业务中有收受回扣的行为。馆领导了解到大致情况后,要求服务班负责人立即停止这一行为,但没有收到效果。后来,馆方又向上级主管单位市民政局汇报了此事,并提出解决方案,得到同意。2009年8月,根据政府安排,无锡惠山某镇殡仪馆并入无锡市殡仪馆,市殡仪馆各部门的人员随之进行了较大规模变动和调整,借此机会,馆里决定实施新方案。次月,市殡仪馆与牛老板按照新的协议,执行新的分成比例,鲜花业务额的60%归牛老板,40%归殡仪馆,殡仪馆再从这40%中拿出15%发放给一线职工。
但是,事情并非到此为止。2010年下半年,无锡市检察院接群众举报,称林、严、胡等人大量收受鲜花店老板回扣,要求查处。检察机关从长期与殡仪馆有鲜花业务往来的牛老板入手,一举突破市殡仪馆服务班及林平、严东、胡辉等人收受回扣一案。
严东、胡辉、林平等人相继到案后,均如实向检察机关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退出个人所得赃款共计34万元。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无锡市殡仪馆业务科作为全民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他人回扣,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根据刑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其行为涉嫌单位受贿罪。林平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严东、胡辉作为直接责任人员,均涉嫌单位受贿罪,遂对上述部门和三名人员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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