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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仓基金经理首次获刑

2011年05月24日 07:08 来源:北京青年报

  日前,原长城基金经理韩刚因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获利被判刑一年———   日前,原长城基金经理韩刚因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获利被判刑一年———

  日前,原长城基金经理韩刚因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获利被判刑一年,成为中国首例被判刑的“老鼠仓”基金经理。

  根据证监会调查,韩刚自2009年1月6日任长城久富证券投资基金经理至其违法行为被发现期间,利用任职优势,与他人共同操作其亲属开立的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步于韩刚管理的久富基金多次买入、卖出相同个股,违法获利27.7万元。

  日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做出公开判决,38岁的基金经理韩刚被判有期徒刑一年,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31万元。至此,韩刚成为《刑法修正案》后第一个获刑的“老鼠仓”案发基金经理。

  韩刚案发,源于一场突击检查。2009年8月,深圳证监局下发《关于告诫证券、期货、基金从业人员进一步增强守法观念的通知》,一个月后,深圳证监局对辖区内基金公司进行突击现场检查,韩刚、涂强、刘海三名基金经理落网,其中韩刚、刘海为长城基金公司基金经理,涂强为景顺长城基金经理。

  一年之后,涂强、刘海被证监会处罚,两人双双被取消基金从业资格、没收违法所得,另外,涂强被处以终身禁市,刘海则是三年禁市。但相对金额不及涂强的韩刚除了遭遇行政处罚外,还被移交司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记者了解,韩刚最终被判刑,和2009年2月28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有很大关系。此修正案首次对“老鼠仓”进行了定性,“老鼠仓”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和另外两人相比,韩刚在此修正案通过后,仍有多次违规交易,且获利较大。可以说,正是交易时间点成了韩刚、涂强、刘海同罪不同命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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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鼠仓”违规六人行

  在过去几年中,有6名基金经理遭到证监会查实“老鼠仓”,其中,上投摩根原基金经理唐建为第一例被查实老鼠仓案例,融通基金经理张野违法所得最多,达到229万,罚款也创纪录地达到400万。其中,唐建、张野、涂强被终身禁市,而韩刚则是唯一一个被判处刑罚的基金经理。他们所有人的共同点是公募基金职业生涯彻底结束。

  ■唐建:所属公司——上投摩根

  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其控制的证券账户交易“新疆众和”股票,为自己及他人非法获利152.72万元。

  处罚:取消基金从业资格,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50万元,实施终身市场禁入,被辞退。

  ■王黎敏:所属公司——南方基金

  操作“王林法”账户买卖“太钢不锈”和“柳钢股份”股票,为该账户非法获利150.94万元。

  处罚:取消基金从业资格,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50万元,实施7年禁市,被辞退。

  ■张野:所属公司——融通基金

  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基金投资与研究信息,操作他人控制的“周蔷”账户,采取先于基金买入或卖出同一股票的交易方式为他人牟取利益,其个人从中获取好处。

  处罚:取消基金从业资格,没收其违法所得229万元,并处以400万元罚款,终身禁市,被辞退。

  ■刘海:所属公司——长城基金

  操作其妻黄某开立的账户从事股票交易,先于刘海管理的债券基金买入、卖出相同个股,涉及鞍钢股份等3只股票,为黄某账户非法获利13.47万元。

  处罚:被处取消基金从业资格,没收13.47万元违法所得,罚款50万,三年禁市,被辞退。

  ■涂强:所属公司——景顺长城

  控制其亲属赵某、王某开立的账户,为其提供资金从事股票交易,涉及浦发银行等23只股票,非法获利37.95万元。

  处罚:取消基金从业资格,没收违法所得37.95万元,罚款200万元,终身禁市,被辞退。

  ■韩刚:所属公司——长城基金

  自2009年1月6日任长城久富基金经理至其违法行为被发现期间,利用任职优势,与他人共同操作其亲属开立的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步于韩刚管理的久富基金多次买入、卖出相同个股,获利较大,情节严重。

  处罚:有期徒刑一年,没收违法所得27.7万元并罚款31万,将被取消基金从业资格和禁市,被辞退。

  ■文/本报记者 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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