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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租房有望下半年推出

2011年05月24日 08:36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胡良光)今年开始,更多的低收入困难群体可享受廉租房实物配租,不用再自找住房。昨日上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刘仲国坐镇该局信访大厅,接待了多批来访市民,主要涉及住房保障、房地产办证等老问题。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年保障房源会增多,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可以选择入住廉租房。而广州的廉租房和经适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去年已经公示,今年下半年修订,通过后就实施。这意味着经适房扩大保障面即将成为现实。

  一家三口望住大房回复:实物配租将更多

  “希望能有大点的房子住。”昨日上午,家住荔湾区的凌先生向刘仲国反映:现在自己一家三口住在只有8平方米的直管公房里,生活非常不便,希望房管部门能就近安排面积稍大的公房。

  仔细了解情况后,市住房保障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凌先生已经从2008年11月开始领取约500元/月的廉租房货币补贴,因此不能再同时享受其他保障措施。不过,该负责人透露,由于这几年物价上涨和市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广州正在加大力度建设保障房,今年开始房源会越来越多,将有更多的低收入群体可以享受实物配租(即有廉租房入住,而非领取补贴自找住房)。“另外,广州的廉租房和经适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去年已经公示,今年下半年肯定会修订,通过后就实施。”上述负责人称。

  之前公示的廉租房和经适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显示:广州廉租房保障范围从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7680元以下调整至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9600元,这在去年就已提前落实;而经适房保障范围拟从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必须低于18287元调整至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必须低于22080元,需要等政策修订后才实施。这也意味着,经适房扩大保障面即将成为现实。对于公租房,该负责人则表示,广州目前尚未推出公租房,预计今年下半年可推出。刘仲国建议凌先生:以每月500多元的租赁补贴到市场上租赁合适的大房子;或放弃租赁补贴,由政府尽量帮其找到三四十平方米的公房房源(符合人均面积大于10平方米的标准),这样则需每月支付100多元的房租,而且房源不一定在市中心,还没有独立厨厕。最后,此事交由凌先生所在街道的住房保障工作人员与其协商处理。

  测绘四次两次出错解释:均为测绘员操作失误

  1995年,吴先生父亲名下的西华路一套房子拆迁,因为开发商的问题房子一直不能回迁,到了2002年才被补偿迁到了荔湾路的观湖雅轩。去年3月,吴先生父亲收到通知称“可办房产证了”,本打算办手续的老人家却被开发商告知原来测绘建筑面积68平方米的房子,实测变成了91平方米,吴家要补近14万元才能办得了房产证。吴先生对此结果表示质疑,于是测绘所又进行了3次测绘,分别给出了74.85平方米、68平方米和74.85平方米的结果。为什么测绘结果多次变化,吴先生找了测绘部门和开发商协商,但协商无果,房产证一直办不下来。

  测绘出错原因何在?昨日测绘所工作人员现场作出了解释,测绘面积从68平方米变成91平方米是因为前后地址的表述不相同,在工作人员测绘附图转绘的时候标错门牌地址,导致测绘结果错了。第二次测绘结果变成了74.85平方米,是因为原来拆迁协议上测出来的68平方米,是按整个楼盘多栋楼统一分摊面积的,而按规范应该是按每栋楼来独立分摊,这样吴先生房子的实用面积没有变化,但因为分摊方式变了,分摊面积增加了,所以总建筑面积为74.85平方米。第三次测绘结果是因为测绘人员只是看到部分测绘资料结果与拆迁协议中的68平方米面积吻合,就直接出具了68平方米的结果。第四次,测绘所再重新调阅所有测绘资料,才最后确定这套房子的测绘面积为74.85平方米,这意味着吴先生还是要为这套房子多补6平方米多的面积差房款。令吴先生生气的是,除了测绘面积屡屡出错外,开发商竟然违反与吴先生签署的拆迁协议,拆迁协议原定房屋实测面积后,增加的面积按1300元/平方米补差价,但开发商竟然要求吴先生按6000元/平方米补差价,否则不予办房产证。

  对吴先生反映的问题,刘仲国表示歉意,要求测绘所出具测绘面积前后几次变化的说明,明确房屋测绘的面积为74.58平方米。同时,房管局也要求拆迁办牵头,联同测绘所再次约开发商与吴先生见面协商,并出函要求开发商按照拆迁协议明确的1300元/平方米补面积差房款。但刘仲国也表示,如果开发商还是不愿意按拆迁协议的价格补差价,吴先生只能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但房管局可以佐证,出示文件证明开发商应该按拆迁协议确定的价格来补面积差房款。”

  6户家庭申购经适房资格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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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胡良光)记者昨日获悉,去年以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先后接到隐瞒个人收入或家庭房产骗取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违规使用经济适用住房的举报、投诉信件9宗。经调查取证,市住房保障办取消了其中6户家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

  去年以来,市住房保障办先后接到违规使用经济适用住房的群众举报、投诉信件9宗。接报后,市住房保障办及时安排专人逐一调查核实,并联合第三方机构(律师事务所)现场调查取证,发现上述6户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有4户隐瞒了在市外有房产的情况,有2户家庭不仅隐瞒家庭成员收入还隐瞒自有超标房产;发现另外3户家庭私自搭建,违规使用经济适用住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市住房保障办取消了其中6户家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并责令另外3户违规使用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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