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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通报玩具等3类儿童用品抽查结果

2011年05月27日 17:28 来源:国家质监总局网站

国家质监总局网站国家质监总局网站

  5月27日上午,国家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质检总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李元平发布了2011年童鞋、童车、玩具等3类儿童用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关于“双打”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关于今年全国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具体部署、2011年4月进口食品化妆品不合格情况和关于台湾地区食品添加剂“起云剂”的有关情况等五个方面的情况,以下为具体发布内容:

  一、2011年童鞋、童车、玩具等3类儿童用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近期,质检总局对童鞋、童车、玩具等3类儿童用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

  童鞋抽查了6个省市80家企业生产的儿童皮鞋、皮凉鞋、旅游鞋等80种产品。抽查发现,有14种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不符合项目涉及游离甲醛、外观质量/感官质量、耐磨性能、外底硬度、鞋帮带拉出强度、底墙与帮面剥离强度、衬里和内垫耐摩擦色牢度等。

  童车抽查了5个省110家企业生产的儿童自行车、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等110种童车产品。抽查发现,有22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不符合项目涉及锐利边缘、闸把尺寸、机械强度、冲击强度、制动装置和动态强度等。

  玩具抽查8个省市的212家企业生产的塑胶玩具和电玩具两大产品种类共242种玩具产品。抽查发现,有20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不符合项目涉及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小零件和小球、危险突出物、可迁移元素(铅、铬)和标识标志等。

  针对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我局已责成各地方质监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后处理,实施行政处罚、责令企业整改和复查等措施。上述抽查中涉及的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品牌、规格型号、批次、生产日期等详细信息,同时发布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消费者可以上网查询。

  二、关于“双打”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自去年10月,国务院部署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来,质检总局按照职责分工,抓住生产源头,重点产品、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以及大宗出口商品,严查大案要案,严加进出口商品监管,有力地打击了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截至2011年5月20日,全国质检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2万人次,检查汽配、手机等产品生产企业14.5万家,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4196起,移送司法机关301起,捣毁造假窝点987个,查获违法产品货值8.6亿元;检查服装、小家电、箱包、玩具、鞋类、家具等大宗出口商品195.5万批次,查出不合格大宗出口商品2801批次,货值2亿美元;完成假证书调查1050份,处罚企业51家,配合公安部门捣毁假证窝点44个,抓获涉案嫌疑人57人。在案件查办中严查大案要案,共查办货值金额15万元以上的案件235起、100万元以上案件45起、500万元以上案件8起。今年3月11日,质检总局组织各地质检部门在全国202个地(市)、县集中销毁了价值3745万余元的假冒伪劣产品。

  各级质检部门在加大打击整治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打假协作网”的作用,与名优产品生产企业联手开展“打击假冒,保护名优”等活动,健全企业自律机制;及时将存在突出问题的目录外出口商品纳入法检目录,建立法检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检验检疫局共建共用12365系统,把12365建设成为全民参与“双打”专项行动的桥梁。下一步,质检系统将从三方面继续着力推进“双打”工作:一是继续抓住重点产品,严惩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二是继续抓住重点地区,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三是继续抓住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双打”成果。

  三、关于今年全国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具体部署

  为进一步规范建材市场经济秩序,近期质检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工商总局、林业局、电监会等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2011年全国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点》(国质检执联[2011]203号),部署今年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建材专项整治的主要对象是:钢材、水泥等大宗建材产品;人造板、涂料等装饰装修材料;建筑扣件、电线电缆等直接关系安全的产品;建筑用隔热保温材料、建筑卫生陶瓷等涉及节能减排的产品。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建材专项整治将重点解决一批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以隔热保温材料作为重点,部署打击制售、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建筑用隔热保温材料行为,查处不符合国家标准、以次充好等违法问题。同时,针对媒体屡次曝光的“瘦身钢筋”问题,严厉查处热轧带肋钢筋重量公差超标和非法拉长等违法行为。

  另外,今年6月20日至9月30日,质检总局还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联合开展“清新居室百日行动”。严厉查处无证生产、无照经营、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制售或在工程中使用假冒伪劣装饰装修材料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解决装饰装修材料中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突出问题,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清新、安全的居室环境。

  四、2011年4月进口食品化妆品不合格情况

  2011年4月,质检总局所属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检出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的进口食品化妆品109批次,涉及20类产品,主要不合格产品是饮料、糕点饼干和水产品及其制品,不合格产品来自24个国家地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和品质等项目为主要不合格原因,占不合格批次的66.06%。对以上不合格的进口食品化妆品,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均采取了退运或销毁等措施,未进入国内市场。有关详细信息,已在质检总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五、关于台湾地区食品添加剂“起云剂”的有关情况

  5月24日,台湾地区有关方面向质检总局通报,发现台湾“昱伸香料有限公司”制售的食品添加剂“起云剂”含有化学成分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脂(DEHP),该“起云剂”已用于部分饮料等产品的生产加工。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脂(DEHP)是一种普遍用于塑胶材料的塑化剂,在台湾被确认为第四类毒性化学物质,为非食用物质,不得用于食品生产加工。接到台湾方面通报后,质检总局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调查了解。经初步调查了解,近3年大陆未进口过“昱伸香料有限公司”制售的“起云剂”,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进口信息追溯排查过程中发现,2004年有3批台湾产“起云剂”从上海口岸进口,但均非台湾方面通报的“昱伸香料有限公司”制售的“起云剂”。另查实,上海口岸2010年,共进口了3批“悦氏运动饮料”。其中,2010年7月、10月和12月分别进口75箱、121箱和60箱,均不在台湾方面通报问题产品范围。2011年3月进口792箱“悦氏运动饮料”,可能含该“起云剂”。进口商已采取了召回措施,截止到26日晚,已从市场上召回4800余瓶,库存尚有518箱。除上海口岸外,其他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未受理过台湾方面通报所列批次的饮料产品进口。

  为保证消费者身体健康,国家质检总局已要求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加强对来自台湾地区相关添加剂和饮料等产品的检验监管,防止问题产品进入大陆。一是要求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继续调查了解台湾“昱伸香料有限公司”生产的“起云剂”以及相关饮料产品进口报检及检验监管情况,包括申报的产品名称、施检情况、进口企业名称等信息。并从即日起不受理台湾“昱伸香料有限公司”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进口报检。一旦发现尚在口岸的问题产品,立即予以扣留;如果发现问题产品已流向社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立即责成进口企业实施召回。二是加强从台湾进口有关食品的检验,凡检出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脂(DEHP)的产品一律不准入境,不合格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同时要全面掌握从台湾进口食品的有关情况,密切关注台湾“起云剂”污染问题的动态,及时告知进口商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三是要求相关检验检疫机构立即开展对问题“起云剂”和台湾进口食品添加剂中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脂(DEHP)成分的检测。

  下一步,国家质检总局将保持与台湾有关方面的沟通,并根据事件进展情况,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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