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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措施治理农贸市场 抑制最后一公里涨价

2011年05月31日 06:55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5月31日消息 (记者黄耀伟)据经济之声报道,北京市发改委昨天(30日)对外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农贸市场摊位费及超市进场费的通知》,提出规范包括社区菜市场、菜店等在内的农贸市场摊位费及超市进场费的6大措施。以解决农贸市场及超市乱收费及收费不规范行为,遏制市场流通环节费用过快上涨和不合理上涨。

  按照通知要求,农贸市场开办者可向场内经营户收取的费用包括摊位费、根据需要代收的营业税及特殊商户的水电费,除了上述费用以外,农贸市场不得向经营户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农贸市场及超市开办者应按规定,将向场内经营户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在经营场所或缴费地点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未经公示的项目、标准,农贸市场及超市的经营户有权拒绝缴纳。市场开办者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2个月向场内经营户告知调价理由及调价标准,一般情况下收费标准一年内调整不得超过一次。

  北京顺义区石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一位中层负责人刘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主要收取的就是占地费,费用不算太高。

  刘先生:蔬菜有占地费,100块钱。好位置跟那个不好的位置稍微差点。水果也是主要收取占地费。

  顺义区是北京各市区里农贸市场治理相对规范的,但是摊位费的收取绝没有刘先生说的这么轻描淡写。年初曾下到各区调查摊位费情况的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李国祥研究员说,即便是顺义区,收费也仍然偏高。

  李国祥:摊位费每月1000多,销售收入大概1万多。摊位费固定,我算了一下,菜价高时10%以上,菜价低时甚至50%以上都有可能,其他地方区政府都没有给补贴的就更高了。

  李国祥同时还指出,由于居民农产品的消费相对固定,价格低的时候商户往往难以承受。

  李国祥:居民需求量一定,价格低的销售量也一定。

  摊位费的暴涨,甚至会导致商户集体停业。云南昆明的一个农贸市场,因承受不了每月1000多元的摊位费,摊主们纷纷关门歇业。去年11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家发改委也随即发出了《要求各地有关着手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的通知》。自此开始,各地纷纷出台整治摊位费、进场费的相关措施,比如,天津要求国有流通企业所属各大超市、农贸市场摊位费、进场费降低30%,江苏要求降低幅度不低于20%,并出台了摊位免费给菜农直销、增加物价补贴、调价提前上报等综合治理措施。

  从目前执行情况来看,各地摊位费、进场费的过快上涨受到了一定的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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