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02日 13:21 来源:中国经济网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新规昨起实施
某楼盘售楼部出示的认购书中赫然列明要交“律师见证费”;在新房上市量占广州三成的花都,记者暗访发现执行“一房一标价”者寥寥;市区二手楼市“一房一标价”更是难觅踪影。
尽管国家发改委早已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严格执行“一房一价”,广东省的相关新政也从本月起开始实施。但是昨天新政实施第一天,本报记者不论是跟随省市物价部门检查组检查,还是当巡城马自行走访花都、越秀等地一二手楼市均发现,“一房一价”执行情况不尽如人意。新浪乐居对全市100个指标楼盘“一房一价”调查发现,截至5月31日,有62个指标楼盘公布“一房一价”,公布率仅达62%,38%的楼盘未能执行“一房一价”公示。
未经业主委托
禁收律师介绍费
昨天上午10时许,省市物价联合检查组来到中山大道旁的某楼盘检查。在某楼盘售楼部,开发商在现场放置的认购须知中有一项“律师见证费”收费项目引起了价格执法人员的关注。它的收费部门是“律师行”,收费标准则注明为“买卖合同:车位、商品房等500元/户,商铺、写字楼800元/户;贷款合同750元/户。”带队检查的广州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分局局长黄景生问现场的开发商销售负责人,该项收费中所说的收费律师是不是开发商方面请的,还是由买房的业主们自主委托聘请的。对方的回答是开发商方面统一雇请的。
对于开发商收取律师见证费的情况,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凡是未经业主雇请和委托的律师,业主有权拒付所谓的“律师见证费”,搭车收费的开发商,必须向买方业主退还相应的款项,情节严重的,物价部门还可依法对他们最高处以5倍罚款。
昨天下午,省市物价联合检查组来到位于马场路一个售楼部。这是一个公寓性质的商业楼宇。售楼部现场张挂的房屋预售证上注明,该楼盘共有611套房屋可供销售。但是开发商并没有列明哪些房源已经售出,哪些房源正在销售或者处于抵押状态。不仅如此,开发商在现场“活页夹”公示的在售房源价格方面,也只公布了相关房屋的单元、楼层、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和销售总价。当记者问及他们为何不详细标明每套房屋的单价时,现场的销售人员表示:“全市楼盘卖房都是只标总价的。如果要问单价是多少,你们可以用总价除以面积算一下就可以了!”
面对这种情况,现场带队检查的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分局负责人认为,该楼盘明显存在不规范的地方。
走访花都3个楼盘
均未执行“一房一价”
昨天,记者在花都区先后走访三个楼盘,竟然三个都没有按新政策进行“一房一价”公示,开发商的理由也很多。一个楼盘的销售人员说已经有准备,只是“还没有”摆出来。而另一个公寓则表示因为只是剩下尾货,所以没有公示。
在花都新华街桂花路上的一个楼盘,正在销售C5、C3两栋高层住宅,不过记者在占地几百平方米的一个销售中心兜了一圈,除了在墙上看到预售证和诸如“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消费者最信赖质量放心地产”等牌子外,没有看到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记者以访客的身份咨询销售员,刚开始销售员还斩钉截铁地说,“我们有明码标价的”,还把记者带到大门旁边的一块小支架,支架上的确有一本手册,销售员左翻右翻,只有购房合同等说明,却找不到价目表,销售员只好改口说之前一天已经做好,可能还没有放出来。
在花都新华三东大道上的一个高端楼盘,剩下300多平方米的几套复式单元在售,销售员介绍楼盘均价1.6万元/平方米。销售经理直截了当地说,没有价目表,“看板房都是要预约的”。
根据规定,从即日起,二手房买卖也要“参照”一手房执行一房一价新政策。但昨日记者走访市内的中介行,发现无论大行小行都是“意见接受、行动照旧”,普遍实行冷对待。不少中介都说新政策无法操作,他们也没有收到任何通知。
在新港中路佳信花园附近,聚集了创轩、友达等中介,记者走了一圈,发现中介行内一切如常,除了在门面贴出水牌外,店内没有房价的公布。
纸行路上的几家小中介,同样毫无动静,一家中介门前水牌刚刚更换过,不过是因为之前有房子卖掉了。地产中介梅经理说,没有收到通知要一房一价,“一手才要的吧?”他说,如果二手房也要一房一价,则很难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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