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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重拳打击食品药品犯罪

2011年06月10日 21:50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秦湘尧报道

  和打黑除恶一样,重庆高压态势下的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已进入“攻坚”阶段。

  “就5月份以来,重庆已有5位医药企业老总被带走调查,各大超市和药店下架食品、药品多达50余种,目前查获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0人,刑拘116人”,重庆市公安局打假总队一工作人员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透露。

  今年4月26日,重庆市公安局召开严打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新闻发布会,宣布正式启动严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百日专项行动,简称“百日会战”。重庆警方负责人称,公安部要求重庆先打先试,“警方将像打黑除恶一样打好此次专项攻坚战”。

  事实上,早在2010年,重庆就已经开始了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动,2010年12月31日,重庆警方查获重庆鑫晨气体有限公司将工业二氧化碳销售给饮料啤酒企业,今年2月28日查获德青生物抗衰研究所生产假药、2月15日查获一豆瓣酱企业违规添加具有潜在致癌和致突变性罗丹明B、到3月17日查获震惊全国的“毒血旺”,3月25日又查获了大量三聚氰胺奶粉、“毒花椒”等系列案件,掀起了继打黑除恶之后又一场专项打黑风暴。

  在2011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联合439名代表共同提出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法〉,以严刑峻法惩治食品、药品领域严重犯罪的议案》。整体议案核心内容概括为:“严刑峻法杀无赦、倾家荡产一场空”。

  今年5月,重庆市委、市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的意见》,在全国率先对食品安全犯罪适用《刑法修正案(八)》,有效遏制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同月26日,重庆市公安局组建打假总队的申请获得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正式批准,并配置了87个编制,这是重庆警方继交巡警合一、校园警务、社区警务改革后的又一重大举措。

  与此同时,重庆各区县也启动了该专项行动的系列措施,九龙坡区率先出台《食品安全监管问责办法》,《办法》规定,所辖范围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故,首先问责街镇部门“一把手”,最重处罚将就地免职。

  重庆一大型连锁药店老总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自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医药企业也开展了自查,平均每个药店(包括保健品)在内,有数十种药品下架,这些药品将返回厂家进行处理”。据记者了解,为了保证食品安全,重庆部分超市已按重庆市工商局要求设立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销售专区,提醒消费者选购后,尽快在保质期内食用。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执法人员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透露,目前该局正集中开展对重庆餐饮企业和各保健食品经营店进行突击检查,预计8月前,该局将完成对全市5万余家餐饮单位、3万余家保健食品经营店的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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