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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青高速收费期限30年 合理回报年限仅12.65年

2011年06月17日 01:44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尚希 发自北京

  伴随着五部门联手开展的治理公路乱收费行动,更多的被指收费超限公路开始“浮出水面”。

  前日 (6月15日),《每日经济新闻》对被曝收费超限的山东济南黄河大桥展开了调查。记者发现,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股份)运营了收费公路和桥梁业务,共“五路四桥”。其中,济南至青岛高速公路(“济青高速”)的经营期限最长,共30年,于2029年11月到期。

  无独有偶,国家审计署2008年发布的“18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中就曾提到:投资33.8亿元的济南至青岛高速公路,经测算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收费年限为12.65年,但批准的收费年限为30年,按2005年收费水平测算,将增加社会负担275亿元。

  一位山东高速股份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山东省交通厅以及公司内部都在积极讨论这些路段的解决方案,并且会在解决方案出台后与本报取得联系。

  批复在前规定在后

  昨日 (6月16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再次与山东高速股份取得了联系。对于济青高速收费超限的问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国务院出台相关规定之前,济青高速和黄河大桥收费特许权就已获得交通部的批复。

  据了解,1999年,交通部一份《关于济南至青岛高速公路等路桥收费权经营期限的批复》的文件显示:本公司(山东高速股份)成立之日起,分别授予济青高速、泰曲公路、济南黄河大桥、滨州大桥及平阴大桥30年、26年及后三者各18年的收费权。若经营期限届满且公司的续展申请未获得批准,不能再就上述路桥收取车辆通行费。

  而国务院所公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是在2004年。山东高速股份相关负责人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曾提到,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省政府授权在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在后,授权有效,且山东高速持有省物价局颁发的收费许可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样的情况并非个案。京石高速、京津塘高速公路和京通快速都存在此类问题。

  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副所长汪鸣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国家的政策是希望吸引社会各种投资来参与公路建设,但因为那一时期测算的交通流量比较小,预期的交通量也远远不够,所以往往是通过延长收费年限这一方式来解决。

  汪鸣同时还表示,“但在经历了2003年、2004年国内小轿车井喷式增长之后,交通量有了极大的改变,如果从投资的角度来看,只能说这些公司押宝押对了,如果当时没有这些投资就建不成路。反之,如果出现亏损,这些企业是否会获得补偿呢?”

  政府回购是唯一方案?

  在采访中,上述山东高速股份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山东省交通厅以及公司内部都在积极讨论这些路段的解决方案,并且会在解决方案出台之后与本报取得联系。

  此前,山东高速股份一位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提到,“按规定,公司还有6年经营权。2009年我们曾向济南市政府建议通过回购或者资产置换的方式,收回黄河大桥的经营权,但未达成一致。”该负责人表示,黄河大桥收费有据可依,合理合法,要想取消收费,只能通过政府回购解决。

  “我们现在也等待看如何协调解决,相信会有一个让大家满意的结果。”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随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联系了山东省交通厅政治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关于黄河大桥的收费问题的确反响很大,在其看来也应该暂停收费。“最近我们也在讨论内部管辖路段的收费问题,一些过期、超限、违规收费的路段都会借此机会彻底清查。”

  该负责人谈到,包括收费年限长达30年的济青高速,同样不应该如此长期收费。“但因为这些路段都不属于公路局管辖,我们也只能通过向省政府建议的方式,请求对一些超过期限的路段进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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