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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地方债开闸为保障房筹资

2011年06月17日 18:23 来源:财经网

  财政部要求地方政府要将今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

  【财经网专稿】 记者 孔驰 财政部6月17日公布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首次代理发行计划,总额为504亿元。其中,6月27日招标5年期品种,金额254亿元;7月11日招标3年期品种,金额为250亿元。本次地方债发行主体包括山东、云南、重庆等11个省区。

  根据发行计划,此次发行的5年期地方政府债最高发行量为云南40亿元,其次是陕西34亿元,以及山东31亿元,新疆30亿元。山西和重庆各25亿元、福建24亿元、青海20亿元、海南15亿元、青岛6亿元、厦门4亿元。

  而3年期地方政府债最高发行量为云南39亿元,其次为陕西34亿元、山东31亿元、新疆30亿元。此外,山西26亿元、重庆25亿元、福建24亿元、青海19亿元、海南14亿元、青岛5亿元、厦门4亿元。

  财政部6月14日的一份通知明确指出,地方政府要将今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具体资金数额,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入力度。

  有消息称,重庆今年发行的50亿元地方债当中15亿元将用于保障性住房领域,其中用于廉租房7.5亿元,公租房项目7.5亿元。

  据悉,财政部自2009年起代理各地方政府发债。2011年计划的发债规模为2000亿元,与前两年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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