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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等审计结果

2011年06月27日 13:09 来源:审计署网站

  卫生部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审计署对卫生部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卫生部本级和所属中国医学科学院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卫生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卫生部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0年度预算执行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8年至2010年,卫生部部分项目的受托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违规将共计104.11万元专项经费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2.截至2010年底,卫生部医政司于2007年已在项目经费中列支的40万元资金仍未支出,在项目受托单位挂账。

  3.至2010年9月,所属北京医院的药物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控品等收入3181.75万元在专用基金科目核算,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有民间合作交流项目收入6608.25万元在“应付账款”和“专项经费”科目核算,造成少计收入。

  4.所属北京医院在编报2009年部门预算时,有1178万元项目预算未细化到具体仪器采购项目;2010年使用以前年度项目结转资金5308.17万元,未编入部门年初预算;至2010年9月,按规定应于2006年底完成的项目仍未完成,专项经费660万元中有288.6万元闲置未用。

  5.2009年10月,卫生部国际交流中心未经批准,调整项目预算3322.56万元。

  6.2008年12月,卫生部国际交流中心在向有关单位拨付物资采购款400万元时,直接计列了支出,当年实际未发生采购业务。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10年底,卫生部国际合作司管理使用的3辆公务用车未纳入部本级法定账簿核算,形成账外资产81.20万元。

  2.卫生部国际交流中心在未经报批的情况下,将所属商务楼的部分区域出租给外单位,2009年至2010年8月,取得房租收入1599.04万元;所属北京医院未经批准出租房屋,2009年至2010年9月,取得租金收入15.60万元在专用基金科目核算,未计列收入。

  3.截至2010年8月底,卫生部国际交流中心有3269.35万元收入在往来科目核算,北京医院有已结题的398项科研课题经费结余1255.67万元在专用基金挂账;截至2010年底,所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有89.54万元收入、已结题的77项科研课题经费结余410.68万元在往来科目挂账。上述情况,造成少计收入3358.89万元、少计结余1666.35万元。

  4.2006年至2010年8月底,所属北京医院、国际交流中心有6148.14万元的采购支出,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5.2010年7月,所属北京医院未经批准,用一家公司于2003年赞助的200万元护士基金充抵了该公司从北京医院取得的借款;2009年至2010年,北京医院处置报废的电梯等资产收入22.27万元,未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6.截至2010年8月底,卫生部国际交流中心应收账款余额中有2305.35万元的账龄已达到5年以上。

  7.2008年至2009年,国际交流中心购买机票、购书取得返还款116.69万元计入中心自有收入,未冲减支出;2005年至2010年8月底,国际交流中心未按规定实行定点购买,自行委托一家公司为援外医疗队购买出国机票,且报账中的3078.66万元未附原始报销凭证。

  8.截至2010年底,所属疾控中心营养所于2007年2月投入使用的科研办公楼仍未办理竣工决算,涉及工程投资额1050万元。

  9.2006年8月至2009年9月,所属北京医院代管的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购买耗材报账的原始凭证中,有不规范的发票36.82万元。

  10.2008年至2010年,业务主管的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有764.8万元实物和款项、中国医院协会有474.05万元经营服务性收入未及时纳入财务统一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开支范围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项目支出在受托单位结存问题,要求收回资金;对两家所属单位少计收入未纳入预算问题,要求清理并纳入预算管理;对所属北京医院预算不细化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北京医院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缓慢问题,要求采取措施加快执行进度;对北京医院动用上年结转资金未纳入预算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所属国际交流中心未经批准调整预算问题,要求履行报批手续;对国际交流中心预算支出不实问题,要求对支出进行清理;对卫生部国际合作司公务用车未入账问题,要求入账核算;对两家所属单位未经批准出租国有资产问题,要求补办报批手续;对两家所属单位少计收入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调整会计账目;对部分所属单位课题结余经费长期挂账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及时清理;对采购不规范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所属北京医院未经批准核销借款问题,要求履行报批手续;对北京医院未实行收支两条线问题,要求将收入上缴中央财政;对国际交流中心应收款长期挂账问题,要求清理催收;对国际交流中心收回资金未冲减支出问题,要求应按规定处理;对国际交流中心违规购买、报销出国机票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所属疾控中心营养所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问题,要求尽快办理竣工决算;对所属北京医院代管单位使用不规范发票入账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今后严格审核;对业务主管的两家社会团体收入未及时纳入法定账簿核算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将账外收入余额清理入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卫生部应进一步加强项目预算管理,及时细化项目预算,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尤其是科技重大专项资金、部本级委托办事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督和检查,促进有关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不断提高财务核算和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卫生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认真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卫生部高度重视,责成有关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扩大委托办事经费开支范围问题,研究制定了相关办法,选取重点委托办事事项开展监督检查;对少计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国际交流中心已将民间合作交流项目收入5810.9万元纳入预算,北京医院已清理了相关收入;对预算未细化问题,北京医院表示今后严格编制预算,将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对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缓慢问题,北京医院正采取措施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对未经批准调整预算问题,国际交流中心正在履行预算调整报批手续;对项目预算支出不实问题,国际交流中心已收回400万元款项;对未经批准出租国有资产问题,国际交流中心正补办报批手续,北京医院已补办了报批手续;对少计收入问题,疾控中心营养所已清理89.54万元收入并调整账目;对课题结余经费长期挂账问题,北京医院拟定了科研课题结余经费管理办法,着手清理工作;对采购不规范问题,国际交流中心已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北京医院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审核,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未经批准核销借款问题,北京医院已履行有关手续;对处置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问题,北京医院已将收入22.27万元上缴财政;对应收款长期挂账问题,国际交流中心正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对收回资金未冲减支出问题,国际交流中心已冲减支出116.69万元;对使用不规范发票入账问题,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要求财务今后按规定严格审核;对收入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问题,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已将金额764.80万元的实物纳入单位账簿统一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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