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27日 22:39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贵州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省份,属于典型的“汽车轮子经济”。改革开放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交通运输部等国家有关部委的关心支持下,我省交通运输行业抢抓机遇,不断加快发展,提升服务水平,在规模、速度、质量上实现了公路事业的历史性跨越式大发展。
截至2010年底,全省公路网总里程达到15.16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达到1507公里,在建高速公路里程达2555公里,已建和在建高速公路里程超过400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里程达5239公里;全省建制村通达率97.04%、乡镇通油路率97.28%、建制村通畅率达31.8%。
交通运输部门在实施公路安保工程、路政执法、超限运输治理等方面做出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公路交通是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和服务行业。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公路的保护,1987年出台了《公路管理条例》,1997年出台了《公路法》,为依法开展公路安全保护,促进公路交通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法律基础。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快速发展,新形势、新情况不断出现,新经验也在不断得到总结和完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正是在《公路法》规定的原则和制度框架下,通过立法进一步补充和细化公路安全保护法律制度,可操作性更强,为进一步开展公路安全保护工作提供了更加充分、细致的制度保障。
有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我省公路建设成果有了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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