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武汉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

2011年06月29日 14:15 来源:新文化报

  2010年7月1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国内网店开始步入“实名制”时代。各界普遍猜测,这将是对网店征税的“前奏”,一时之间议论纷纷。一年后,这一猜测在武汉成为现实。日前,武汉市国税局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对淘宝女装网店“我的百分之一”征税430余万元。据称,在武汉的淘宝皇冠级以上网店都将被纳入该市税收征管范围。

  ■事件

  网店收到税单

  武汉网店“我的百分之一”是淘宝网女装销售冠军,信用级别达到3个金皇冠,意味着累计有200万笔以上交易。武汉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介绍,多方掌握的数据显示,该店2010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该局征收其2010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滞纳金,共计430.79万元。这也是目前披露的国内首例对个人网店征税。

  武汉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负责人表示,虽然我国尚未出台对网商征税的具体办法,但根据我国税法,凡是在我国境内发生的任何交易,都应该缴税。这一征税案例,是否意味着武汉市将把个人网店全面纳入税收监管?该市国税部门对此表示,不会一刀切,准备根据网店规模采取不同的征管办法。

  目前,税务部门已经约谈武汉市另外4家淘宝金皇冠网店,要求补税;对达到皇冠级别的网店下达办理税务登记和申报的通知,纳入征管范围;对皇冠级别以下网店暂不征税,但要进行监管。

  武汉大学电子商务专家黄敏学教授表示,网络交易也是商业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纳税是网商的法定义务,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应该区别对待。

  ■反应

  征税标准咋定

  “我的百分之一”补税一事,在业内引起广泛关注。日前,记者采访了武汉多名个人网店店主,他们大多表示对征税有心理准备,更关心征税标准如何制定,以及是否会全面推广。

  市民徐松在淘宝开了一家电子数码产品网店,5年打拼成为双皇冠。按照武汉市国税局的方案,他的网店将被纳入征税范围。“如果征税超过承受范围,我只好关店大吉了。”他说,现在网店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利润空间一再被压缩,尤其是电子数码类的标准产品,价格都是公开的,在网上可以全国比价,利润十分微薄。由于不同行业的利润点不一样,如果都按统一标准征税,那么经营电子数码类产品的网店就会吃亏,甚至亏本。此外,网店的信用等级只能说明成交量,成交量高并不代表交易额和利润就一定高。

  徐松表示,网店的最大优势是比实体店价格低,而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网店没有纳税的基础之上。如果对网店征税,网商只能提高价格,将税收转嫁给消费者,这将极大削弱网店的竞争力。据《楚天都市报》

  ■记者连线

  被征税网店未予回应

  我省目前无征收案例

  针对武汉市国税局对淘宝女装网店“我的百分之一”征税430余万元一事,昨日记者采访中得知,我省税务部门暂时未见动作。

  被征税网店未予回应

  昨日,记者联系淘宝网店“我的百分之一”客服,就其被武汉市国税局征税一事询问详情,在尝试多次拨打客服电话后,一位男性客服人员接听后向记者表示,对网店征税一事“我们不接受采访,也不发表看法,你可以再去问问武汉国税局”。

  淘宝网:交易数据不好发布

  针对网店被征税一事,淘宝网媒体部相关负责人索超表示,“对此我们不做任何评论。”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淘宝网自2009年的年中最后一次发布过淘宝网的全年交易量及销售额的相关数据信息后,就再没有对外公开发布过全年交易数据。“这类数据也不好对外发布。”该负责人称。

  但据艾瑞咨询公司研究报告显示:2010年,中国整个网上交易是4610亿元,其中,淘宝网的交易额在3800亿元这个水平,淘宝网店中,C2C(即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多指个体规模的网商或个人卖家)这种类型的网店交易额约达到3500亿元。

  吉林省未现网店征税苗头

  28日,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征管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省目前还没有发生过网店征税的案例,短期内也不可能针对网店商家征税。

  该负责人表示,对网商网店的税务监管和征收,将会在国家税务总局修改的最新征管办法中有所体现,“网店作为一个新的征管点,总局下一步可能有所动作,但目前还没有办法出台。”

  该负责人预测,网店征税要根据经营情况进行申报,但吉林省现在还没有着手进行对省内的网店调查摸底。要等征管办法修改后,按新的征管办法具体实施。

  重点在于规范和培育市场

  艾瑞咨询电子商务行业分析师苏会燕分析认为,C2C的发展带动中国整个电子商务的发展,降低了市场门槛,培养了大批网络用户。但在近年来增速放缓,主要是因为这种个人与个人间的交易,商品的品质和服务没法保障,网商有点走下坡路。

  网上征税对于网店商家来说,或会影响到网商转移到别的城市(不收税的)开网店,另一层面,C2C市场竞争已经非常激烈,加上税收政策进来,促进市场洗牌也是一种推动因素。

  不论是哪一种目的,基本的原则都要立足于培育和规范网店的角度出发,应结合这个业态的特点出台税收、监管政策,而不是完全照搬现行税法的规定。毕竟网店在促进就业,体现市场多元化发展方面是有一定意义的。

  本报记者 张伟伟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