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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手房交易出台操作细则 个人售房需核验身份

2011年07月05日 15:23 来源:北京晚报

  个人售房需核验身份 交易资金存入监管账户

  本报讯(记者 姚丽颖)今天上午,北京市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海淀试点举行启动仪式并发布操作细则。该平台在五大网站同步开通,市民可登录市住建委、首都之窗、海淀区房管局、北京网、千龙网查看二手房房源信息。截至记者发稿时,该平台已有10家中介公司及部分业主提交的183套房源通过审核公示。

  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挂出的房源全部经过房管部门“筛查”。中介机构挂出的房源需向房管部门系统提供产权信息、业主个人信息、房屋基本信息、业主的委托出售意愿等各类证件。对于海淀试点来说,个人发布房源则需前往海淀区房屋权属登记大厅进行办理,需要提供房本、房主身份证明等各种证件,才可进行。

  存量房交易平台和房管部门的系统是联动的,如果挂出的房源已经进行了网签或者被查封等,会自动从平台上撤下。

  根据细则,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可将交易资金存入政府在银行设立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进行结算。这一措施可有效制止少数经纪机构吃差价和积压、挪用房款等违规行为。

  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提供的这种资金监管服务是免费的,不向交易双方收取费用。账户内所发生的利息,将在资金划转时同时支付给卖方。若交易不成功,资金及利息将同时退到买方提前确定的退款账户中。利息的结算方式由各银行系统按有关规定自动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在试点期间,存量房买卖双方如果不是通过中介,而是自行达成交易的,也可协商是否通过监管账户划转交易资金,如选择不通过监管账户划转交易资金,风险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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