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07日 12:09 来源:北京日报
比亚迪汽车金融合资“见光死”
半个月前,比亚迪发布公告称与法国设备租赁总公司签约,共同出资设立比亚迪汽车金融公司。昨天,比亚迪发布公告称,鉴于外方认为中国汽车市场的风险正在增大,双方决定终止《关于设立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合资合同》。
按照双方之前签订的合资合同,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其中,比亚迪出资4亿元,占股80%;法方出资与人民币1亿元等值的欧元,占股20%。合资公司主要在中国大陆从事为购买汽车提供融资服务,包括向新车的终端客户提供贷款等业务。合资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筹建已于2011年3月4日获得中国银监会的批准。
但此事披露仅半个月后便“见光死”。比亚迪称,法方认为中国汽车市场的风险正在增大,合资双方对业务的风险判断不同,在经营策略等方面未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双方决定友好终止合资合同及合资公司现有合作,并于2011年7月4日完成《终止协议》的签署及盖章事宜。为此,法方需在本月底前向比亚迪支付前期运作费用225万元。(记者 王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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