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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空调不合格商家要停业整顿

2011年07月22日 13:45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何泳)深圳不少中央空调使用多年却从来没有清洗过,市民担心在污浊的空气下工作会影响身体健康,本报对此现象进行了曝光。昨天,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回应本报报道表示,今后会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未经卫生检测或评价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本月15日,本报刊发新闻调查《中央空调藏污纳垢掏出死鼠》一文,产生强烈反响。昨天,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对本报报道作出回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卫生部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下发已5年,此管理办法法规操作性不强,没有处罚条款,导致执行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对一些违法行为有较明确的处罚条款。根据法规规定,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申请卫生许可证时,必须“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如果未经卫生检测或者评价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执法部门正在加大力度宣传这一新法规,已组织49家大运会官方酒店的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还对部分公共场所中央空调冷却水系统进行检测,对微生物超标者马上进行清洁消毒。随后,执法部门会展开一系列检测监督行动,严格执行相关新法规,处罚违规者。

  据了解,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已下发通知,要求新建或改建的大型宾馆和商场推广安装净化空调装置,在源头上把好清洁关。目前,天虹、万佳、地铁等公共场所已安装净化空调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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