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25日 07:09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7月25日消息 (记者丁华艳)据经济之声报道,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今年7月已经正式启动,试点范围覆盖全国60%的地区,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明年底有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将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16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纳入了社会养老保险范围。作为设计者之一、西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卢海元介绍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制度规定。
卢海元: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分为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中西部地区主要由中央政府提供,东部地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提供50%,保障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是每个人每个月55元。另一个部分是,每个人要建立个人账户,缴费的年龄从16岁到60周岁,缴费的标准有10个档次,从100元到1000元。各地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缴费的档次。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无论男女都是60周岁。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体现了多缴多得。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院长朱俊生介绍说,当前三项社会保险的个人账户都可以继承。
朱俊生:个人缴费的部分,产权属于个人所有,自己当然可以支取使用或者继承使用,这在原来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当中也是这么规定的。
卢海元认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将有助于在明年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险。
卢海元: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从今年7月1日开始试点,今年的覆盖面达到60%,明年实现全覆盖。同时,于2009年开始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也同步推进,今年也将覆盖到60%,明年实现全覆盖。意味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将实现全覆盖,60岁以上的所有公民都将领取基本的养老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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