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8月02日 04:20 来源:新京报
航天恒星、有研稀土率先试点,国资委称旨在留住科研人才;此前已有13家央企“入围”试点范围
本报讯 (记者钟晶晶)7月29日,国资委召开了央企分红权激励试点工作启动会,央企分红权激励试点正式启动。航天恒星和有研稀土将作为首批试点企业开展分红权激励政策。国资委表示,分红权激励只对岗位不对人,此外,因央企股权激励尚存争议,暂时放弃实施。
只对岗位不对人
此次试点的两家企业航天恒星和有研稀土,属于科技型企业。据悉,分红权激励的特点是针对具体岗位而不是具体员工,并选择了岗位创造的业绩增量而不是业绩存量。
国资委一位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不针对个人,这样即使原来享受分红的科研人员退休了,也不会把分红权带走,让后来者也有机会。当然这个后来者必须达到一定的水平和资格才能上岗位。”
在激励奖金总额上,有研稀土将当年净利润额与净利润增加额作为计提总额,且当年净利润增加额比例超过计提总额的一半。航天恒星的激励总额与企业当年的经济增加值和经济增加值改善值挂钩,且激励额度占总额度的50%以上。
国资委披露,此次分红权激励试点实行后,航天恒星和有研稀土的科研类岗位和激励额度占比均达到90%以上。经测算,两家企业核心岗位的科研人员收入水平有望平均提高30%以上。
要求公示激励对象
对于为何要开展分红权激励,国资委表示多年来,我国国有科技型企业激励机制不足,一直存在收入“该高的岗位不高、该低的岗位不低”的现象,特别是核心科研人员的收入大大低于市场平均水平,难以留住人才。
不过,目前央企的收入水平一般较高。一位分析人士表示,这是一项好政策,如果实施过程不透明,就有可能成为一些企业全员加工资的由头,不能让对部分优秀员工的激励变成全员加薪的便车。
针对分析人士的说法,国资委也表示,要求试点企业严格考核制度,及时公示激励对象、激励水平,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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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家央企有望享受分红权激励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7月29日在央企分红权激励试点工作启动会上表示,今后将逐步扩大央企分红权激励的试点范围。去年国资委出台的《关于在部分中央企业开展分红权激励试点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中核工业、中航科技、中航科工、中航工业、中船重工、中国电子、中国节能环保、国机集团、机械科学研究总院等13家央企将试点分红权激励。
据悉,试点企业必须是中关 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高新技术或者院所转制企业,且试点企业必须是未上市的企业。试点对象也不包括中央企业负责人、企业监事、独立董事、企业控股股东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等。“目前只是试点刚刚开始,今后范围肯定要扩大,原则就是针对科研型的企业。”国资委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但目前其他企业何时试点还没有时间表。
上海天强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祝波善曾给央企做过分红权激励设计。他表示,分红权激励广义上也是股权激励的一种,此次试点意味着停滞近6年之久的央企股权激励机制再度重启。
祝波善认为,目前的央企分红权激励还有很多改善空间,如缺乏对科技人员的约束,科技人员做不好最多只不过不领分红。此外,理论上,科技人员获得分红应该是其智力投入使得企业的利润率超过同行业水平,但由于国内竞争市场少缺乏相关数据,目前的方案更看重企业与自身比。(钟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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