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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土地网上交易确定三级试点期限为1年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4 09:12 来源: 北京日报

  记者昨天从国土资源部了解到,日前印发的《关于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在坚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基础上,开展网上交易试点,为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奠定基础。试点期限为1年。

  《通知》明确,国土部直接部署的试点范围确定在已经推行网上交易的地区。其中,宁夏回族自治区作为省级网上交易试点,湖南省长沙市、辽宁省大连市和抚顺市作为地市级试点,湖南省长沙县和宁乡县作为县级试点。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统一组织,积极支持土地管理工作基础较好、信息化管理水平较高、有相对成熟的网上交易系统、网上交易有第三方监管、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和工作积极性的市、县,开展网上交易试点。

  国土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承担试点任务的地区,应当建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和挂牌网上交易系统,应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竞买人网上报名、竞价,并实时确认成交结果。(记者 刘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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